※ 引述《SINWENYU (宝咖妙狐)》之铭言:
: 台湾人是不是不懂用抗议达到诉求啊?
: 像上次与这次食安问题,查到又如何
: 有民怨但没有民起啊
所以吃到的人本来就贱啊,这和选举投票的逻辑一模一样
法律责任让法律人去谈,我们来谈伦理
什么是伦理道德,就是这件事不做或做了会影响人际关系
“让其它人看得顺眼”就是道德最低的标准。
今天有人做了一个什么事,
既没有人去抗议、也没有人把电话传真网络给打爆
也没有人“当面”去谯高层、谯员工
也没有人照三餐去喷漆撒冥纸
也没有人放火烧工厂和办公室
也没有人拒买拒吃他们的商品
也没有人拒绝在该企业下从业
所以这件事情符合这个社会的伦理规范无误啊
因为做了又不会让人际关系变差,那为什么不能做?
: 还不是重重提起轻轻放下
: 现在靠政府把关把到全岛人民死不完
: 是不是摸头摸久了不懂得抗议
: 只知道游街啊
: 有没有这方面的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