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政府能不能成立食安部门??

楼主: CassSunstein (Pm)   2014-09-05 15:02:34
※ 引述《h881242001 (小英)》之铭言:
: ※ 引述《Amumumu (Jex)》之铭言:
: : 政府可不可以成立食安部门,
: : 在北中南各成立一个点,
: : 民众有疑虑的食品可自行带去检验,
: : 只要自费花少少钱 (maybe 100元)
: : 就可以检验有无重金属或是其它有害成份...
: : 一旦检验出来就可以通报专属查核单位去稽查并且做再次确认的采样..
: : 成立这样的部门很难吗???
: : 下届总统大选可不可以拿这个当政见???
: 这个应不应该设立呢?
: 看法有些两极
: 正面的想法就是为加工食品或是现成食品品质把关
: 不过相对有心厂商等于就有一个官设发红包窗口
配套。民事赔偿+行政管理+刑罚。法律本来就该这么做。
奇怪,乡民们大声嚷嚷之余,对蓝绿“立法”委员却无法抛下蓝绿一起施压?怪怪。
行政管理方面,检验从严从难。生化界怎么定的标准就让生化界提出。
不得超过0.0000000几ppm就是不得超过0.0000000几ppm。
别鬼叫说标准太严。
如果公务员不确实检验、假造数据呢、收受红包呢?一律死刑(觉得太苛的话那无期徒刑
好了)。厂商也是死刑。
民事赔偿方面,不采“确实”健康损伤,而采“推估未来可能的健康损伤”就构成,
所以你现在吃油好像没事,但消费者只要主张“未来可能有0.0000001%致癌”就有权以此
来向厂商求偿未来30年的工作所得赔偿与治疗癌症的医药费赔偿。
还有,小吃业者不算,而是像统一、味全这种“购油”的大厂,负连带赔偿责任。比照上
一段的责任认定。
同样配套的是允许(与授权)这些专业大厂去监督“上游的第一手生产者”。
看哪个厂商敢乱搞。
: 根据台湾这几年的政治乱象
: 不就是厂商发红包→把关失守→红包给的不够多→爆料→xx食品罚款下架→官员被爆收受
: 回扣→下台→厂商发红包给新上任的官
: 所以要设立新部门,先把上梁扶正再错
作者: diskdie7045 (刚睡醒~)   2014-09-05 15:05:00
有党证以上所说的都不可能实现~~
作者: lea109 (可爱又迷人的反派角色)   2014-09-05 15:55:00
环保局也有责任吧?艘水桶怎么还会被人利用去赚钱?
作者: b2202761 (岚水滴)   2014-09-05 16:20:00
简单说 法律该修 人民却不去提倡修法 自作自受人民选出立法委员 立法委员制定法律只要立法委员不修法 人民就不投票给他之后投票给要修法的委员 法律就会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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