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陆严惩地沟油 重刑伺候 最高处死或无期
2014-09-05 00:03:33 中央日报 阎光涛/整理
中国大陆近年来严惩地沟油(即馊水油)的生产及贩卖者,最高可处死刑或无期徒刑。
大陆各省近年屡破地沟油案,而台湾刑事局南部打击犯罪中心今天破获馊水油地下工厂
,引起舆论的关注,两岸食安问题愈来愈受到重视。
综合大陆媒体报导,“地沟油”是指从地沟的废弃食物或残渣中提炼出的油。近年来大
陆地沟油的来源管道众多,包括餐馆、饭店的废油,重新加工炼制成食用油贩售。另外,
新型态的“地沟油”是利用废弃猪皮、牛皮、羊皮,变质的动物内脏制作出来的油脂,再
加工成食用油贩售。
“地沟油”在大陆猖獗多年,与庞大利益有关。大陆媒体报导,“地沟油”的贩售利润
是正常油品的一倍以上,每年估计有300万吨地沟油流入市场。
近年来,大陆公安部严查“地沟油”。浙江、安徽、上海、江苏、重庆及山东6省市
2012年在大陆公安部指挥下,查获浙江金华特大新型地沟油工厂,逮捕100多人,现场查
获地沟油成品、半成品及油渣3200余吨。
这起“地沟油”事件的柳姓主嫌被判处无期徒刑,贩售地沟油的2名嫌犯被分别处有期
徒刑15年和8年。
2011年7月,大陆浙江、山东、河南公安机关捣毁济南格林生物能源公司、河南郑州宏
大粮油商行等“地沟油”生产及销售的6个据点,查获地沟油炼制的食用油100余吨、假冒
品牌食用油100余箱,逮捕犯罪嫌疑人32名。
根据大陆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布“严惩地沟油犯罪活动的通知”,列出7种犯罪量
刑标准,最高可判处死刑。
http://www.cdnews.com.tw/cdnews_site/docDetail.jsp?coluid=109&docid=102902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