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olicia (policia)》之铭言:
: 看完下面原始文章,
: 洨妹妹有几个问题,
: *第一个问题
: 高雄市警察有权力拒绝民众用A罪或B罪去报案吗?
: 只受理C罪的报案吗?
: 是不是各犯罪,在辖区内会有不同扣点分数呢?
: 例如,杀人案件多,辖区扣点就比较多呢?
: 偷窃比较多辖区,就会扣点会比诈骗案件的辖区还要多呢?
: *第二个问题
: 高雄市警察可以自行认定要用哪个案由吗?案由认定,不是检察官职权吗?
: *第三个问题
: 高雄市警察说的"""诈骗"""",是法律用字吗?
: 就等于是刑法上的诈欺吗?
: *第四个问题
: 关于窃盗、抢劫vs诈欺之认定的法学素养,高雄市警察是优于法院、检察官或学界呢?
关于高雄市警察吃案根本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
我家亲身经历,大概在十五年前吧
我家茶叶店被偷,茶叶损失估计市价一百多万,那阵子附近也很多店家遭殃
那时候去报警,要报市值超过百万的损失
结果警察竟然当面凶我爸,说不能报超过五十万元
因为如果受害损失超过五十万,他们就必须要专案处理,到时候会有压力
抓嫌犯软脚,对受害人倒是蛮大声的
结果这个吃案的警局,当年竟然还拿到破案绩效第一名
垃圾........................
只是没想到这么多年过去了,现在资讯科技这么发达
吃案这种事还会发生,高雄的警察还真是一点进步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