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inp0307 (pencil)
2014-09-04 09:24:33苹果日报
精虫冲脑“其情可悯”? 性侵犯竟判缓刑
如果这样的判例可以成立,那以后所有性侵犯都有恃无恐了,因为性冲动“情堪悯恕”。
今日出刊的《自由时报》报导,许姓男子去年一月带初次见面的女网友回租屋处,不顾她
反抗,性侵得逞;几分钟后女网友欲离去,许男又再度性侵。检方依强制性交罪嫌起诉。
桃园地院审理时,许坦承二度性侵女网友,以10万元和解。一审法官认为他有悔意并与被
害人和解,且认定他“非习于性侵女性的登徒浪子,乃性欲冲动行为”,将本刑3年以上的
强制性交罪,依“情堪悯恕”理由减刑,仅判一年半;许男请求缓刑,再获高等法院认同
,加码给予5年缓刑。(王嘉庆/综合报导)
http://goo.gl/G8bzFV
作者:
BATTLAX (普利司通)
2014-09-04 09:27:00一时冲洞 育火升高
作者:
skhan (活力元气)
2014-09-04 09:31:00可能他脑子里真的有验出精虫
作者: jaeomes 2014-09-04 09:31:00
同样案件 有不同的判决 台湾法律好赞
作者:
madden (《我是一个小说家》)
2014-09-04 09:33:00乡下都会发生这种事情
作者:
lanucelot (lanucelot)
2014-09-04 09:34:00愿意跟网友去租屋处..不就代表有那个意思了吗?
作者:
ArgusX (阿加斯.艾克斯)
2014-09-04 09:35:00精虫冲脑,其情可悯 ?
作者:
ts1688 (天涯孤独)
2014-09-04 09:35:00初次见面女网友就能带回租屋处..这一定有什么内情
作者:
lanucelot (lanucelot)
2014-09-04 09:35:00日剧都是这样演的..晚上肯去男生房间..代表愿意xxx
作者:
asrser (先别急着发废文)
2014-09-04 09:37:00主要是跟被害人达成和解了吧
作者:
coolwei (蓝色方块)
2014-09-04 09:37:00...
作者:
c780412 (煌)
2014-09-04 09:38:00没办法反正插的都不是自己的老婆或女儿 随便判一判就好
作者:
phix (88)
2014-09-04 09:45:00宗瑞哥30年真的是不可思议 X到大哥的女人吗还以为宗瑞哥会重判五年 缓刑三年
作者:
MiuLove (月儿弯弯Moon)
2014-09-04 09:45:00台湾就是人情味浓厚
因为和解减刑就这样写就好 不要再乱加注解好吗 法官大人
作者:
XD9527XD (别人笑我太疯癫)
2014-09-04 10:19:00ㄏㄏ垃圾法官 最好老婆被狗干 在判缓刑
作者:
prkfcpr (痞仔)
2014-09-04 10:19:00初次见面就去租屋处,啧啧
作者: kunstart (健康快乐) 2014-09-04 10:45:00
重点是和解吧!! 下这什么大烂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