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大门未关…擅闯楼梯间推销瓦斯 拘役10天

楼主: whitefox (八十萬定存宅男)   2014-09-04 08:54:53
1.媒体来源: 联合报
2.完整新闻标题/内文:
大门未关…擅闯楼梯间推销瓦斯 拘役10天
【联合报╱记者饶磐安/新北报导】
2014.09.04 02:50 am
叶姓瓦斯工程行业务员在公寓楼梯间向住户推销瓦斯安全器材,被依无故侵入住宅罪判处
拘役十天;他上诉主张没进入屋内、只在楼梯间,但新北地院合议庭认为,他未透过一楼
对讲机取得住户同意,趁一楼大门没关就擅自进入楼梯间,构成无故侵入住宅罪,驳回上
诉,全案定谳。
法院调查,卅六岁的叶姓瓦斯行业务员,去年九月十七日傍晚近六时,到新北市三重区顶
崁街一间公寓推销瓦斯安全器材。他见公寓一楼大门未关,迳行进入公寓楼梯间,在四楼
向住户推销瓦斯安全设备。
这名住户认为“未经同意为何可进公寓楼梯间?”也觉得叶姓业务员可疑,立即报警,并
控告叶无故侵入住宅罪。
新北地院一审法官审理认定叶无故侵入他人住宅,判拘役十天,得易科罚金;但叶觉得冤
枉,不服一审判决,上诉主张他是为了推销瓦斯器材,为了和客户面对面,增加推销成功
机会,才进入公寓楼梯间,并非无正当理由;且他没有进入住户的屋内,并未侵入他人住
宅,请求改判无罪。
新北地院合议庭认为,现今许多私人住宅严格禁止外人进入,以维护住家安宁,即使有商
业性推销行为,也应于进入前说明来意。此案的公寓一楼设有电铃及对讲机,叶应该先按
一楼电铃,透过对讲机取得住户同意才能进入,叶却趁公寓一楼大楼没关就进入楼梯间,
构成无故侵入他人住宅罪。
合议庭指出, 刑法无故侵入他人住宅罪,是在保护个人住屋权不受他人入侵或滞留其内
干扰与破坏的权利,触犯此罪可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罚金。
【2014/09/04 联合报】@ http://udn.com/
3.新闻连结: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8914158.shtml
4.备注:
作者: ivorysoap (ivorysoap)   2014-09-04 09:03:00
他又不是无故除非进到住户家里去不然在楼梯间应该算公共空间
作者: Yijhen0525 (深雪)   2014-09-04 09:06:00
楼梯间也算是公寓的一部份,本来就算无故侵入一个社区只要有警卫存在,未经许可进去就算是无故入侵管你是进入住户家里还只是在中庭
作者: basketkdash   2014-09-04 09:07:00
爽~有些业务根本像贼一样
作者: ivorysoap (ivorysoap)   2014-09-04 09:08:00
那没警卫的社区呢
作者: voodist (小虫)   2014-09-04 09:12:00
没警卫的社区 大部分都可以按电铃 叫人开门阿
作者: valenci (birdy)   2014-09-04 09:14:00
推,台湾在这部分太不尊重别人了
作者: jimmy5670 (2Tp1)   2014-09-04 09:15:00
瓦斯安全器材本身就很可疑
作者: w3160828 (kk)   2014-09-04 09:19:00
公寓的楼梯间不是非住户的公共空间
作者: Snoopy1111 (Snoopy1111)   2014-09-04 09:29:00
无故不是吃饱没事,是指没有得到所有权人同意吧
作者: ooyy5566 (继续潜藏)   2014-09-04 10:12:00
一楼卖瓦斯同行?10天太少啦 100天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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