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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冲动情堪悯恕?2度性侵女网友竟缓刑
〔记者杨国文/台北报导〕许姓男子两度性侵一名女网友,一审法官认为他有悔意、与被
害人和解,且认定他“非习于性侵女性的登徒浪子,乃性欲冲动行为”,将本刑3年以上
的强制性交罪,依“情堪悯恕”理由减刑,仅判一年半;男子以“已赔偿10万元和解”请
求缓刑,再获高等法院认同,加码给予5年缓刑;资深法官直言“简直是乌龙判决!”
去年一月,许男以回家拿东西为由,将初见面的女网友带回租处,不顾她反抗大叫“不要
!”仍辣手摧花,被害人奋力把许男踢开后,许走到阳台抽菸。
几分钟后,女网友欲离去,许又冲回房间抱起她往床上扔,被害人再次哭喊“不要”仍遭
性侵;检依强制性交罪嫌起诉许男。
桃园地院审理时,许坦承二度性侵女网友,以10万元和解,法官认为许男二度性侵犯行只
差几分钟,以接续犯的一罪论处,并认定许“非习于性侵女性的登徒浪子”,是因一时性
欲冲动的行为,祭出减刑规定,仅判刑一年半。
资深法官批一、二审判决乌龙
许支付10万元赔偿后,上诉高等法院,高院认同一审判决刑度,并认为许男已完成和解,
再给予缓刑5年;还可上诉。
一位资深法官昨得知判决,惊讶表示“减刑的逻辑根本不通”,未达“情堪悯恕”减刑要
件,还反问“哪一件强制性交案不是因性冲动引起?又有多少人是‘习于性侵女性的人’
?”直批判决太乌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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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810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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