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山寨货的台银人寿
http://money.chinatimes.com/news/news-content.aspx?id=20140901001271&cid=1206
有个关于寿险的故事,一位女士用150万台币,买了包括身故和全残的寿险,后因故成
“植物人”,寿险公司结算,决定“理赔”台币10万元,等于没有保险理赔。她买到的
是假保险,一个山寨货!这并非好莱坞的老千戏码,而是台银人寿此刻推出的活生生惊
悚剧!
这就是我姊姊的故事,也是我过去两篇文章直指“储蓄险”的问题。她买了中华邮政
和台银人寿的“储蓄险”,发生事故后,家人申请理赔,都被拒绝受理。文章见报后,
中华邮政和台银人寿出现截然相反的回应,足以做为寿险业的正反教材。在论事前,先
理解寿险的源由和社会伦理。
储蓄险不理赔 掠夺民众
寿险是一群人相互帮助的社会安全体系,每个人出一点钱,汇集成大钱,一旦有人发
生变故,就可用来帮助他和家属,这是寿险的基本社会价值。设想,一个成年人突然全
残,未成年孩子们将被迫休学,回来帮忙,或提早工作,配偶需要照顾病人,还得工作
养家,沉重的医药和生活费压垮了家庭,全残病人自己的兄弟姊妹,也有本身的负担,
谈到如何帮忙,也可能彼此责怪,家族四分五裂。
而寿险,就是在提供集体的资源,最大程度的阻止这种悲剧。所以寿险有两大元素,
一是社会伦理的本质,二是理赔金必然数倍,甚至数十倍于投保金,否则就不是寿险了。
尽管如此,在现实中,寿险作为金融业一部分,不可避免的市场化了,尤其上市后,
创造利润代表一切。于是乎,寿险业的佣金制度、“百万圆桌会员”、“致富讲座”等
等,都在追求金钱利益最大化。需知,金融寿险业财力、法务资源庞大,还有同业联盟
;另一边的被保人虽然人数庞大,但绝大部分是市井小民,非常松散,更别说一旦被保
人发生变故,本人和家属都陷入极端困境,筋疲力竭,毫无余力争取自身的利益。
寿险业和被保人群体,在权力结构上形成极不平衡的两边,反映在保单的设计以及对
保单条文的解释权。如果寿险业缺乏社会伦理意识,那么,全残被保人的家属悲痛,孩
子们的愁容,母亲的眼泪…,最后都不过是“商品”、“业绩”、“成长指标”、“获
利数字”而已,最后必然是对小老百姓野蛮的掠夺!
所谓只储蓄不理赔的“储蓄险”,就是利用平民百姓保命养老的卑微心理,创造一知半
解,模模糊糊的空间,可以大量吸金,一旦出事又不用赔任何钱!寿险公司董座经常在
金融盛会露面,鲜少探视遭遇变故的被保人及家属,其理甚明!
金管会容忍野蛮作法?
当我姊姊的消息见报后,当天早上,中华邮政高层就反省了处理方式,确认寿险是社
会基本安全保障,中华邮政必须以被保人的社会处境为最高考量。他们派出高层到医院
探望我姊姊,对行政疏失公开道歉,同时提供适当的理赔,几天内就解决了所有的问题。
这种勇于承担寿险社会责任,同时又明快处理问题的态度,足以做寿险业的表率!
相对的,台银人寿只是官僚惯性的回应,他们也派出高层来医院探望,说根据结算,说
被保人投保150万元,全残“理赔”10万元。台银人寿庞大的利润,就是靠这种祕诀赚来
的吗?他们的铜墙铁壁是保障被保人生老病死的灾难,还是捍卫公司漂亮的帐面数字呢?
保险契约第一条:“本契约的解释,应探求契约当事人的真意,不得拘泥于所用的文字
;如有疑义时,以作有利于被保险人的解释为原则。”
不幸的是,台银人寿在此案理赔金上,做了最有利于自己的解释,但在法律上,对他们
却是最不利的,因为这等于承认保单并没有保险性质,如此便触犯了保险法,涉嫌对公
众诈财,金管会怎可容忍这种野蛮的作法呢?
更由于涉及到成千上万基层百姓的利益,检调单位岂可不主动调查呢?台银人寿是国营
单位,负责人具有公仆身分,而做为主人的我们,有必要继续雇用这样的“仆人”吗?
社会的进步来自于实际案例的反省,通常是悲剧的案例,台银人寿的做法当然不是最
后的答案,它只会触发寿险改革的强大社会动力。如此,我姊姊的悲剧,也有机会为台
湾社会带来光明的结局。(作者为资深媒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