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报╱记者黄诗凯、董俞佳/台北报导】
2014.09.01 04:19 am
派遣工3%上限 传拟放宽
争议多时的派遣劳工保护法草案,劳动部版本原将派遣劳工上限订为百分之
三,但经济部和资方代表有不同意见。据悉,百分之三上限可能修正,决策
官员昨证实,此上限门槛争议已非部会层级能处理,预计将朝“放宽上限”
的方向修正,但行政院并无默认立场。
基本工资才刚突破两万元,却传出行政院将把派遣劳工保护法草案中“百分
之三使用人数上限”提高,劳团担心提高上限,将会排挤正职劳工的工作机
会。
劳动部长陈雄文昨天表示还未听到政院有此方向,但一直以来,各方都对派
遣工使用人数上限有不同的看法,劳动部将听取各方意见,并提供给行政院
与立法院做参考。
决策官员表示,派遣劳工修法已有二个共识,一是加强保障派遣劳工,二是
订专法;新法若迟不通过,对现存的大量派遣劳工愈不利。
根据主计总处调查,临时性或人力派遣工作者近六十万人,占总就业人口逾
百分之五,平均薪资约为正职员工百分之七十五。
劳资双方皆有极端意见,如工总曾在白皮书提出百分之廿上限,也有工会或
劳工团体主张“零派遣”。官员指出,劳动部将广邀劳资双方代表在全国北
中南东召开劳资对谈会议,凝聚共识。
政务委员冯燕坦承,要在新会期开议前通过政院版新法,确实有困难,但会
尽力完成协调。
派遣劳工保护法草案共卅二条,有关“性别平等法”和“劳基法”所规定的
性别歧视、工时调整、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事项均在草案明定;同时,要
派单位对派遣劳工具有视同雇主的责任,不得拒绝、妨碍或限制派遣工依法
请假或申请育婴留职停薪。
【2014/09/01 联合报】@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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