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加班不给加班费 谎称没出勤纪录 重罚

楼主: inp0307 (pencil)   2014-09-01 10:00:32
苹果日报
加班不给加班费 谎称没出勤纪录 重罚
劳工加班时数超过规定或雇主未给加班费等争议频传,但雇主若无劳工打卡等“出勤纪录
”,劳检员只能针对“没纪录”开罚最高30万元,没发加班费、超时工作等问题,则因没
有证据统统追不到。劳动部研议修法,未来雇主提不出出勤纪录等“关键证据”,罚则拟
提高一倍,最快明年完成修法。
根据《劳基法》规定,雇主应置备劳工签到簿或出勤卡,逐日记载劳工出勤情形,且须把
出勤时间记录到分钟,并应保存1年。雇主违法可开罚2万到30万元。
地方政府的劳工官员坦言,《劳基法》明订劳工加班应有加班费,每7天中至少应有1天例
假等;这些违法行为的认定都要靠出勤纪录来调查认定,实务上却有雇主可能违反10多项
劳动法令,加起来恐罚上百万元,但推称“没有出勤纪录”仅罚2万到30万元,等于“用
一项违规换抵数项违规”来规避责任。
劳动部官员说,由于陆续有各地劳检员反映这问题,有些雇主还宣称“公司上下班很自由
”而没有打卡纪录,若劳工也无法举证,劳检员很难以“未给加班费”或“超时加班”等
事由处罚雇主。因此研拟修法提高无劳工出勤纪录的雇主罚则, 最快明年完成修法,罚
款拟提高一倍,但还需凝聚各界意见。
台北市劳动局长陈业鑫表示,赞成劳动部修法重罚无法提供出勤纪录的雇主,并应加大罚
锾级距,大企业罚多一些。不过,他也认为部分行业的出勤纪录很难认定,像是媒体记者
、外勤业务员、房仲员等,未来不应侷限以传统打卡或签到方式来认定,而是要求雇主采
任何可行方式记录员工工作时间,否则劳工在工作中发生意外,职灾责任厘清也会有困难

担任业务员的罗先生说,雇主为规避责任,可能会造假出勤纪录。在报社工作的张姓记者
也指,经常晚上11时或12时下班后又接到主管来电,询问有关稿件疑问或要求补采访官员
,出勤纪录很难认定。(生活中心/台北报导)
http://goo.gl/ZvCaiy
作者: corlos (ナニソレ、イミワカンナ)   2014-09-01 10:01:00
重罚2~30万,真他妈的高
作者: waiting0801 (动感光波逼逼逼)   2014-09-01 10:02:00
这叫重罚 不愧是"资"动局
作者: seventh566 (LUKE)   2014-09-01 10:03:00
罚到300万以上再来说重罚啦
作者: jasonyeh (战斗)   2014-09-01 10:03:00
这种新闻出来就是提醒大家选举要到囉
作者: w76530   2014-09-01 10:08:00
加罚一倍....劳动部废掉算了
作者: seraphic298 (seraphic298)   2014-09-01 10:11:00
哪时才要罚一年营业额的百分比
作者: chenweichih (走路常跌倒)   2014-09-01 10:18:00
最后一段是自肥还是抱怨呢 XD
作者: HarryHTC (Harry)   2014-09-01 10:24:00
重罚2~30万?
作者: preisner (ppp)   2014-09-01 10:33:00
提高一倍而已? 十倍还差不多...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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