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缝中窥见父性侵妹 哥哥看傻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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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报╱记者王宏舜╱即时报导】
2014.09.01 08:18 am
台北市一名男子与妻子分居,独自扶养一对儿女,但女儿从国小四年级起就遭他猥亵、性侵
,直到国中毕业,才向妈妈诉苦。哥哥也说曾从门缝看到爸爸用手指插入妹妹下体,他目瞪
口呆。士林地方法院依强制性交等罪判男子9年6月徒刑,他辩称“兄妹俩就是爱说谎”。
少女(17岁)因长年受侵害,出现忧郁、创伤后压力症候群症状,在和母亲同住后,病情已
稍缓解。法官批评男子“罔顾人伦”。
男子和妻子感情不睦,分居多年,儿、女由男方扶养;父子3人睡同一间房,男子并指定女
儿要睡在他身边,“不能和哥哥换位子”。少女指控,她小学四年级有天睡觉,爸爸却伸手
摸她胸部、下体,她吓坏了,要求“不要弄”,但爸爸不罢手。
往后4、5年,男子多次趁睡觉或与女儿单独相处之际猥亵,甚至不顾女儿反抗,性交乱伦。
有时女儿洗澡,他不顾儿子也在家,穿着内裤就跟进浴室,儿子质疑“是在做什么?”。
少女表示,只要爸爸一喝酒,就难逃魔爪,她一抵抗就被责打,直到去年才向妈妈求援。
哥哥出庭时证称,有次爸爸吩咐他买槟榔,回家时意外从门缝看到妹妹被爸爸“指插”,他
傻了眼,只好装作“什么都不知道”。
男子声称“兄妹会跷家、爱说谎”,故意编故事陷害他。律师以“喝醉的人怎么胡搞?”、
“半夜性侵,哥哥都没发现吗?”等理由替男子辩护,男子却说“不曾喝到烂醉如泥”。
医师鉴定,少女出现对男性恐惧、害怕症状,还有无望、自伤想法,痛苦经历反复出现在脑
海中。士林地院认定这些病症和少女受害关联紧密,男子至今不觉愧对女儿,不能轻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