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Jr0000 (阶R)
2014-09-01 03:42:24因在网络上遇到屁孩无赖,不讲理
于是拟好存证信函
载明对方可能会犯的法条
并要求其在期限内道歉等等内容
信函尚未寄出
但有截图存证信函内容给对方看,借此警告对方,我可能准备要提告
但对方应该是第一次遇到这样的事
或许是吓呆,于是说会找律师商讨对策
说我这样,他也可以告我~~
小的是想问说,给对方看存证信函
并不构成犯罪吧?(如恐吓等)
因为存证信函是法律上合法用来警告提示用意的工具吧@@
有存证信函如何使用的卦?
事情经过简要:
因一对情侣不合适分手
男的是还未出社会的简单爱面子好胜心强到变态的屁孩
女的是心地善良温柔射手女
原本男的说好会给予祝福,但之后变调
男的在网络上骂女生,
并威胁女生说要散播裸照,
每天照三餐骚扰女生
最近更是骂到她身边好友,例如我
原本也是好好跟他讲,但谁去跟他讲,都被他激怒
于是我拟好存证信函,直接FB密屁孩
但屁孩似乎涉世未深
一开始吓到
但很快又跩起来
就说他会找律师
还说网络上要掰这些都很好掰
我觉得好气又好笑= =
都给他跩,继续嘴砲好了
别人都错,就他没错
作者:
owenkuo (ç°è‰²è…¦ç´°èƒž)
2014-09-01 03:42:00吓人的东西,没有实质效力
作者:
wcontainer (watercontainer)
2014-09-01 03:43:00先吓吓你
作者: charly32177 (charly) 2014-09-01 03:44:00
辟还满嘴的..
作者:
owenkuo (ç°è‰²è…¦ç´°èƒž)
2014-09-01 03:44:00这东西大概就是台湾人很爱讲的"保留法律追诉权"的滥觞?
作者:
bm061596 (我得了桌çƒç—…~)
2014-09-01 03:45:00你干脆直接告一告好了~~在法院或警局和解就好
作者:
owenkuo (ç°è‰²è…¦ç´°èƒž)
2014-09-01 03:46:00在网络上骂女生、威胁女生、照三餐骚扰,
作者:
wahaha99 (此方不可长)
2014-09-01 03:48:00存证信函的意义在于:证明你写过这样的内容给对方就只是这样 什么时候最好用? 民法上你有告知对方义务的时候
作者:
ast2 (doolittle)
2014-09-01 03:51:00告知义务? 用赖告知就好 对方已读就可以成证据
作者:
owenkuo (ç°è‰²è…¦ç´°èƒž)
2014-09-01 03:51:00如果有人太偏激,就要请当事人小心,告不告一回事,人身安全更重要
作者:
wahaha99 (此方不可长)
2014-09-01 03:51:001.以前没line 没msn 甚至短信都没有2. 如果是line 你就要自负保管证据的责任
作者:
ast2 (doolittle)
2014-09-01 03:54:00不管有无赖 告人者本来就要找证据 赖容易套话 超好用D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