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罹癌家低收遭挡 只因“住居”不同地

楼主: kid725 (凯道基德)   2014-08-28 00:19:08
※ 引述《crocus (哪来的)》之铭言:
: 一家四口没房没车没存款,申请低收入户补助,两年都没核准
: ,因为他们没有住在户籍地,36岁的洪小姐妈妈罹癌、弟弟罕
: 见疾病,还有一个6岁儿子,要顾病人小孩无法上班,没有收
: 入,他们把户籍迁到新北市的朋友租屋处,但人借住在桃园的
: 铁皮工厂,法令规定,低收入户人和户籍得在同一县市,社会
: 局建议他们搬家或迁户籍,但洪小姐说,他们付不出房租和押
: 金,也找不到其他朋友肯借迁户籍,一家四口无计可施。
推 sharkimage: QQ 08/28 00:07
推 Jarjayes: 是很可怜没错 但是法规就摆在那 审核的人也很为难啊 08/28 00:08
马英九婊示:这是官僚作风
http://www.nownews.com/n/2009/12/23/774191
总统进一步表示,今年以真实社会事件为内容拍摄的国片“不能没有你”,
描述因为政府官员官僚作风、欠缺关怀民众的同理心,致使底层民众求助无门,
选择以自杀方式来控诉社会不公、法律无情和人性漠然。
希望公务员都能前往观赏,并用检讨和理解的心情看这部电影,
看看到底什么地方让民众不舒服、不受尊重、不方便及如何改善。
→ kinghtt: 户籍应该可以挂在户政事务所或区公所底下吧? 08/28 00:08
推 Js1233: 36岁?看起来都像四五十岁大婶了 08/28 00:10
→ k33536: 都拿去军公教惹 低收洗洗税 08/28 00:11
作者: sunnyborage (阳光琉璃苣)   2014-08-28 00:26:00
户籍可挂区公所+1,并不难办。社工和里长或是办事员应该都知道的…而且这样健保费好像比较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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