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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中指谯三字经 胡志强判拘
自由时报 – 2014年8月27日 上午6:10
〔自由时报记者林良哲/台中报导〕39岁男子胡志强,与台中市长同名同姓,他不满前方
机车骑太慢,不但对骑士比中指,还大骂三字经,并和对方互殴;台中地方法院依公然侮
辱、伤害等罪,判胡志强拘役25日。
起诉书指出,101年9月间,胡志强和友人骑车行经台中市五权路一带,发现前方有白、黄
及刘姓男子骑乘3辆机车,并行且速度很慢。
胡志强和友人超车后,不满挡路转头比出中指,大骂:“╳你娘!”及“看啥小?下车啦
!”对方遭呛声加速跟上,双方互殴。事后,刘姓及白姓男子控告胡男公然侮辱及伤害,
胡男也控告白男涉嫌伤害。
台中地院审理时,胡男坦承互殴,否认有比中指及呛声之事,但被害人指证历历,法官依
公然侮辱、伤害等罪判刑,至于打伤胡男的白男,也被判拘役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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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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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打三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