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谢凤秋/台中报导〕台中市政府观光旅游局今天公布,日前对民宿管理办法“偏远
地区”认定标准重新检讨,8月15日起,大里、太平、丰原区非都市计画范围,为民宿管
理办法所称“偏远地区”,位于上述区域合法农舍均可申请设立民宿。
原本认定的“偏远地区”有17区,分别为:和平全区及新社、东势、石冈、后里、外埔、
大安、大甲、潭子、神冈、大雅、清水、沙鹿、梧栖、大肚、龙井、乌日、雾峰非都市计
画范围,加上3区后,共有20区可申请设立民宿。
台中市有9家民宿通过交通部观光局“好客民宿”遴选,月湖老家为其中之一。(图:撷
取自“好客民宿”网,由月湖老家提供)
台中市现有合法民宿66家,其中9家已通过交通部观光局“好客民宿”遴选,各具特色。
观光旅游局指出,非都市土地得供民宿使用之用地类别分别为甲种、乙种及丙种建筑用地
,这20区符合上述条件之非都市土地,且建筑物使照用途为“住宅”者,申请设立民宿;
若以“农舍”申请,则以位于原住民保留地、经农业主管机关核发经营许可登记证的休闲
农场、休闲农业区、观光地区及偏远地区者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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