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oq10 (爱上旅行)》之铭言:
: 看到这个,刚好下午做了个梦
: 我梦见板桥某人在抱怨此事
: 觉得很浪费社会资源,搞得警察局都是记者
: 并且报导并非事实
: 事实上是因为妈妈懒得去楼上拿安全帽
: 叫小孩先拿旁边的安全帽就好
: 然后跟记者讲的内容就是要博取同情心
: 而且最后男子也没有提告
: 因为梦很短 中间过程也没有记很清楚
: 梦就醒了!
这一篇也会被乡民推爆?
是不是太闲了...
若是这样,怎么当初不跟法官和警察讲清楚呢? 现在才在爆料
这男子没有提告?
这是刑案,报案时没有特定对象,只要陈述犯罪事实即可
再因窃盗罪属公诉罪,若坚持要告,警察就会追查了
应该有坚持要求诉追犯罪吧!? 不然警察有可能就吃案了
既然坚持要求要诉追犯罪 那应该就会做笔录了吧 确认被害人 遭窃什么物品 何时何地
然后警察根据录影机的影像找到嫌疑人 竟然是一名8岁男童
于是就移送板桥地院少家庭 由少家庭法官裁决
那法官依当事人陈述 记明笔录 认定男童无偷窃的主观犯意 裁定签结 不付审理
这样,是不是想说法官也被蒙蔽?
那依据新闻画面 受理移送的警察局的警察也出来说 后来双方有签了“和解书”?
那如果不爽 当初干嘛签和解书?
现在才又出来爆料OOXX
你现在这种爆料的可信度有多少? 也不过只是传闻不是吗?
效力也没你们在法官面前做的笔录 和 和解书来得强...
这事情有需要这样追杀一个8岁男童吗? 看起来也不是什么天塌下来的事情吧
你说在浪费社会资源 你或你的朋友不也在浪费司法资源吗?
你是鸽子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