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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妻外遇 对象是伴郎
作者: 记者郑惠仁╱台南报导 | 联合新闻网 – 2014年8月24日 上午3:02.
吴姓、王姓男子情同手足,吴还担任王的伴郎,孰料婚后,伴郎与新娘婚外情,丈夫控告
两人妨害家庭并求偿。王妻辩称是婆婆太爱钱,夫妻感情生变,一审判决两人共应赔偿38
万元。
王与吴是多年朋友,两人交情是“死忠兼换帖”,两年前王结婚,吴担任伴郎。但结婚不
到1年,意外发现妻子的手机有好友与妻子的暧昧短信,且已持续两个月,立即要求吴与妻
子不能再来往,两人也表示后悔,同意不往来。
事实上两人继续交往,去年间王跟踪到台南市北区某汽车旅馆,抓到奸情,除控告他们妨
害家庭,并求偿精神损失,也离了婚。王表示,他平日对妻子呵护有加,没想到是以真心
换取妻子的绝情。他说,“朋友妻不可戏”但最要好的朋友却背叛,要求妻子与吴各赔偿
100万元。刑事部分吴与王妻各被判刑4月及3月。
妻子却指婆婆超爱钱,在家做月子时向她收月子费;她请育婴家在家照顾孩子,婆婆每月
也要收保母费。加上丈夫之前与女性友人也有外遇,夫妻感情才会发生问题。
但因妻子无法举证王有外遇,台南地院法官判决两人各应赔偿精神抚慰金20万元给王。但
扣掉吴毁损王的汽车及打伤王所需付的医疗费用,实际上赔偿38万元,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