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NEWTALK
http://newtalk.tw/news/2014/08/22/50647.html
2.完整新闻标题/内文:
复兴航空班机日前在澎湖马公机场发生空难,造成多人死伤,不过,依据《保险法》规定
,即使父母用信用卡刷卡买机票,但未满15岁的被保险人却无法领取旅游平安险的死亡给
付。民进党立委杨矅及吴秉叡今(22)日上午召开公听会,呼吁保险局考虑专案处理。对此
,保险局表示,会再研议。
《保险法》第107条规定,以未满15岁之未成年人为被保险人订立之人寿保险契约,其死
亡给付于被保险人满15岁之日起发生效力;而第135条规定,107条伤害保险准用之。因此
,即使父母当初刷卡买机票含有旅平险,但只要小孩未满15岁,就无法领取理赔。
杨矅及吴秉叡在立法院指出,复兴空难罹难者中有23人是以信用卡付款,而有5名罹难者
未满15岁,当中3人机票由父母、亲人信用卡付款,有旅平险,但无法领取。
杨矅表示,空难事件未涉道德风险,若没理赔,对于罹难者反而不公平。他建议,空难死
亡与立法意旨不同,希望排除保险法适用或以专案处理。
另外,针对刷卡买机票含旅平险一事,吴秉叡说,银行促销刷卡买机票送旅平险时,也应
充分揭露讯息,否则消费者难以得知。他也认为,法令也有检讨必要,考虑提案修《保险
法》。
对于立委的诉求,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保险局主任秘书施琼华回应,《保险法》在3年前
因道德疑虑才刚修法,也经过充份讨论,是否需要再修改,还需要再研议。
《保险法》于2010年2月3日修法前之规定,是以未满14岁之未成年人为被保险人订定之人
寿保险契约,身故时,仅能给付丧葬费用保险金,且以200万元为限,但因2009年引起外
界质疑,此法可能会危及儿童生命安全,加上国外也有基于道德危险防阻考量,于法令上
限制未成年人投保者,因此才修法保障未成年人。
不知道有没有可能改成保险人跟被保险人一起出事时就赔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