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苹果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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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宪法对岸非外国 难办外患罪
法界分析
调查局昨请高检署侦办张显耀案却被拒绝,一位曾侦办外患案的不具名检察官昨明白指出
,调查局想以《刑法》外患罪章中最重可处无期徒刑的“通敌罪”侦办张显耀,但该罪中
的“敌”是指“外国政府”,而据我国《宪法》,中国属于中华民国,不是外国,要拿该
罪办张很难成立。另名检察官也说:“若马总统认同中国是外国政府,我会很佩服他,否
则调查局不该刻意拉高案件层级,伤了两岸关系。”
泄密最多判七年
一位台中高分检检察官表示,外患罪章中仅“间谍罪”与“通敌罪”属于二审高检署专属
管辖,但间谍罪是要处罚泄漏国防机密,张显耀不是军人,任职的陆委会、海基会负责经
贸事务,都与“国防秘密”无关,且两会处理的“两岸事务”也非“外国政府的事务”,
所以张显耀的外患罪很难成立。
律师林志忠认为,张显耀若涉及泄密,仅能追究《刑法》公务员泄漏国防以外秘密罪,处
三年以下徒刑,或《国家机密保护法》泄漏已核定的国家机密罪,可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
徒刑。法庭中心
通敌罪与泄密罪比较: 资料来源《苹果》采访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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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新闻连结: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40822/36038360/
4.备注:
这宪法该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