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说的很好,
不过我想回应其中一篇引用文章的说法。
※ 引述《bill09232002 (唷~)》之铭言:
: 刚在buzzorange刚到两篇很有趣的文章
: 两篇的标题都还蛮耸动的
: http://ppt.cc/9tL8 :大麻根本不该被禁,只是人类害怕面对自己的欲望而已
文章:
http://ppt.cc/ZMCf :柯震东呼“麻”被捕,难道大麻不能像菸酒一样“合法”管制?
图:http://ppt.cc/9s9a
图说节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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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麻比菸还“不容易”上瘾,也对身体更无害;
《BO》...说明大麻证实比菸酒更无害,以及更不易沉瘾;
大麻...只会变成除了菸、酒之外的另一种选择。
如果用有害身体、容易成瘾为由认定大麻应该被禁,那么菸酒也不该被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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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推论当然是合理的,
但是,“解读数据过于片面”,“只选择对自己有利的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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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上“烟草,酒精 > 大麻 > 摇头丸,迷奸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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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支持方说:“烟酒比大麻更危险” => “烟酒都开放了,大麻也应开放。”
依此逻辑,危险性更低的“摇头丸,迷奸水”也应该要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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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此数据,支持己方论点,当然可以,
但刻意忽视而选择性解读,则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