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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捷粉丝判义务劳务60小时
中科某电子公司保全员男子谢某,在北捷郑捷砍人事件发生后,在网络上发表“郑捷是
我的偶像,我也要开始计画杀外劳,地点就选在第一广场好了,决定准备汽油弹”,台
中地院依恐吓公众罪判2月徒刑,缓刑2年,但附带需提供义务劳务60小时。
判决书指出,24岁谢某就读高中时期,脚踏车遭窃当时就怀疑是东南亚外劳所为,102年
又发生菲律宾武警在公海上射杀台湾籍“广大兴号”渔民一案,而产生厌恶东南亚外劳
情绪。
今年5月21日北捷发生郑捷持刀随机砍人事件,造成严重伤亡,媒体大篇幅报导,谢于22
日晚上竟在台中市后里区居所,在FB上发表“郑捷是我的偶像!!我也要开始计画杀外
劳!!地点就选在第一广场好了,目前决定准备汽油弹~谁有更好的意见?觉得兴奋”
,透露他想在公共场合放置炸弹,而加害他人生命之文字,警方循线查获。
法官认为被告年轻气盛、一时失虑,应无再犯之虞,判2月徒刑,缓刑2年,但为使他深
植守法观念,记取教训,保护管束期间,应提供60小时义务劳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