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反台独的中国人都认为“扁案是超大冤案”

楼主: Hatred (╮(⊙_⊙∥)╭)   2014-08-20 17:21:14
※ 引述《iamlilt (lilT)》之铭言:
: 哀...为什么要执迷不悟呢?
: ※ 引述《newPipe (优文制造机)》之铭言:
: : 节录您提出阿扁有罪的部分
: : 我仅就阿扁部分来告诉您为什么大家认为争议很大
: : 陈水扁、吴淑珍三审定谳判有罪的案子:
: : 一、龙潭案:辜成允行贿4亿元,扁珍收贿3亿元,其他共犯收贿1亿元,国库用百亿元购
: : 买龙潭工业用地,至今仍有山坡地不符建厂规格闲置无法使用。
: : 三审判决定谳:99.11.11.陈水扁有期徒刑11年、罚金1.5亿元;吴淑珍有期徒刑11年、罚
: : 金1.5亿元。(99年台上字第7078号,审判长:谢俊雄)
: : 最高法院并未采用法定职权说,创设了实质影响力说,判决陈水扁有罪,可说是法院创
: : 造了新的方式来判贪污案,而目前适用此说的仅有阿扁。
: 非也,目前陈哲男跟高志鹏也都是被用实质影响力说判决有罪的
: 这个案子辜成允说他给扁家 4 亿要扁家帮忙处理达裕的烂帐,要竹科买个烂地
: 扁珍在法院上说只收了 3 亿,而且是政治献金。扁说他不负责买地,是竹科自己的事
: 所以是辜成允、蔡铭哲(牵线人)、李界木(竹科买地负责人)说扁珍收贿 vs 扁珍说没这回事
: 买的人、卖的人、跟牵线的人都说你收了钱叫我做这件事,就被告(阿扁)说没有
: 我是不知道你拉,但结果就是竹科买了达裕的烂地。被告的帐户也有这比钱
: 收贿的事实很明显了...只差是用什么罪名
: 这个案子没办法用法定职权主要的原因是竹科购地并不是总统的职权
: 因此创造了大家不爽的实质影响力说 但行贿仍是事实
: 不要扯什么政治献金跟对价关系
: 我还是第一次听说对个人的政治献金可以超过一百万的 (更何况是4 亿!?)
龙潭案的部分昨天回了#1JyoKLVe ,今天接力...
: : 延伸阅读
: : 龙潭购地案 科管局败诉 扁珍免赔4亿
: :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40107003325-260402
: 这没什么好读的吧。这是竹科拿不出他们买了这个烂地有什么损失的证据
: 而不是扁珍没有叫竹科去买这块地。少拿这个来混淆视听
: : 二、陈敏薰案:陈敏薰行贿吴淑珍1千万元,想要取得大华证券董事长,最后因林全、辜
: : 仲莹等人拒绝配合,以台北101董座交差。
: : 三审判决定谳:99.11.11.陈水扁有期徒刑8年、罚金5百万元;吴淑珍有期徒刑8年、罚金
: : 5百万元、洗钱部份7个月。(99年台上字第7078号、审判长:谢俊雄)
: : 2012年6月12日
: : 陈敏薰伪证案台湾高等法院更一审宣判,陈敏薰被判有期徒刑10月,缓刑3年,
: : 缓刑期间付保护管束
: : 既然判决确定有人做伪证为什么不能上诉??
: 因为吴淑珍自己认罪了,是要上啥诉? 反而是陈敏薰不想承认买官,笑死人
没印象吴淑珍承认收陈敏薰的$$是基于收贿之意、或承认有以总统职务上的行为应允,不
知道是不是我没follow到?有连结吗?
: : 四、龙潭案洗钱部份:扁家取得辜成允3亿元贿款,透过人头帐户洗钱至海外。
: : 三审判决定谳:101.07.26.陈水扁有期徒刑2年、罚金3百万元;吴淑珍有期徒刑2年、罚
: : 金3百万元。(101年台上字第3895号、审判长:赖忠星)
: : 辜仲谅在2011年承认,他在红火案作出伪证,诬指扁家收贿三亿。
: : 辜成允跟辜仲谅在洗钱案中是不同角色,辜仲谅的作证在洗钱案中也扮演关键
: : 角色,可以自己去查,反扁的别搞混。
: 洗钱案有很多角色跟细节。辜仲谅的部份只是一部分,不过他那一部分最后也都是无罪
: 但其他部分仍有洗钱与图利罪,因此判扁珍两年。
: : 延伸阅读
: : 虽因龙潭案服刑 扁控伪证提请再审
: : http://news.pts.org.tw/detail.php?NEENO=224971
: : 五、元大并复华案:元大马家行贿2亿元,扁珍帮忙除去辜家竞争,元大取得复华金经营
: : 权。复华金股本31亿元,公股从两席董事到最后一席都没有。
: : 三审判决定谳:101.12.20.陈水扁有期徒刑10年、罚金1亿元;吴淑珍有期徒刑8年、罚金
: : 8千万元。(101年台上字第6482号、审判长:陈世雄)
: : 也是实质影响力说,而且一审无罪,二审逆转重判。
: : 涉及二次金改案的元大马家及国泰蔡家等金控业者,一、二审皆判无罪,依刑事妥
: : 速审判法规定,原则上不得上诉三审,特侦组也未上诉,金控业者全部无罪确定。
: : 行贿者无罪,关说者因实质影响力有罪??
: 一审是因为法定职权的关系因此判无罪
二次金改案一审无罪判决的理由除了采法定职权说外,还包括检方未能证明国泰蔡家、元
大马家有贿赂之意,亦未能证明扁珍收受时,曾以总统职务上行为应允,请见下列网址的
判决节本第24~37页和第39~54页:
http://tpd.judicial.gov.tw/?newsType=1&SEQNO=55613
: 也就是说陈水扁是总统,但他的职权不是去管理金融企业的合并,因此无罪
: 元大自己都说他给了扁珍两亿就是要请他们帮忙桥复华的经营权
: 陈水扁虽然没有职权,但二次金改都是他在主导
: 要说他没有利用总统的影响力去桥元大的事情很难令人信服
: 同样的,又是元大证词 vs 扁珍 (政治献金)
: 二审认定国泰3亿+元大2亿并非为政治献金因此判有罪
^^^^^^^国泰并世华的部分,国泰蔡宏图是依据他老爸蔡万霖的嘱托而捐款给
扁家,捐的款项也是来自蔡万霖的财产,而蔡万霖嘱托时也无法欲知
未来国泰会要并世华。
蔡万霖与信介仙友好,还曾以党外身分参加选举,所以他会嘱咐捐款是合理的。
2002年国泰成功合并世华后,国泰还是持续给扁家$$到2004年(从2001年开始给),并没
有因为合并成功而停止。
财政部的立场则很一致,就是允许善意并购、反对恶意并购。原先富邦、国泰都希望以增
加持股方式角逐世华的经营权,这是恶意并购的模式,所以当时不论是富邦还是国泰的申
请,“都”没有被核准,并没有偏袒国泰。
后来富邦拿到台北银行,就自愿放弃并购世华了,于是国泰、世华在双方合意下合并,属
于善意合并,财政部就准了。
而且世华本来就比较属意国泰,因为国泰的规模、净值都比富邦高,虽然在财政部开放国
泰、富邦增加对世华的投资“前”,富邦持股较多,但时任世华董事长汪国华表示:要看
金控的大小,当然跟大的合并,且世华的经营阶层比较偏向与国泰合并、董事会也支持经
营阶层的决定,这是汪国华说的。
况且世华董事会的公股代表们也没有说他们通过合并是受时任财政部长李庸三影响。
一审时,特侦组认为在阿扁与李庸三通电后,李庸三随即一反过去的立场,向汪国华表示
对合并案“乐观其成”,这点在一审时被发现并非实情,原因是李庸三是先对汪国华表示
“乐观其成”后,才接到扁的电话。
所以这是个莫名其妙的案子。
: 三审更是辜仲莹更是直指扁珍施压要辜家放弃并购复华 (时间点也在收钱后)
^^^^^^^^^^^^^^^^^^^^^^^^^^^^^^^^^^^^^^^^^^^^^^^^^^^^^^^^^^^^^^^^^^^
当时辜仲莹是想借由购买“中投”公司,争取复华经营权,因为中投有很多复华的股权。
吴淑珍致电劝阻辜仲莹是早就知道的事情(应该不是到三审才知道,且吴淑珍也证实之)
,原因是当时政府力拼追讨党产(包括中投等),所以要避免在党产处理条例完成立法前
,党产的买卖牵涉到善意第三人。例如马永成就说反对国民党脱产,是当时行政院既定的
政策。
不论是辜仲莹或元大,只要想买中投一定被反对,这是一致的:元大杜丽萍说马维辰请她
去问吴淑珍,看看能否买中投,吴淑珍就严厉地表示任何人都不能碰中投,这是民进党的
政策;马维辰的证述也与杜丽萍相符。
所以并不是因为元大有给钱,辜仲莹就不能买中投,是两边都被拒。
此外,没有任何证据证明阿扁知道吴淑珍收了元大的$$、或与吴淑珍有任何犯意联络,唯
一的迹象就是马永成说过阿扁对吴淑珍收受企业给款“不可能全部不知道”,但不可能全
部不知道,也不代表这一件他知道啊。
: 所以确定扁珍运用他们的影响力去做元大要求的事情 (最后元大并了复华)
财政部一向反对元大并复华,复华董事会的公股代表也一向投票反对与合并相关的任何议
案,甚至马永成还邀元大马维辰到总统府,告诉他要尊重林全的决定(时任财政部长林全
反对此合并),所以假设阿扁真的知道元大给吴淑珍$$、并假设阿扁真的有发挥实质影响
力的话,那只能说他的影响力是零甚至负的。
: : 延伸阅读
: : 金改案扁无罪/总统职权认定 法界见解不一
: :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paper/441469
: 这一样没什么好看得。就是陈水扁到底有没有办法去影响金改的方向跟内容
: 我想这个就是自由心证了。我个人认为就是老板有没有办法去影响下面的人怎么办事
: 你觉得有就是有,没有就是没有。这个只有工作过才能体会
: : 争议还很多 像是换法官跟马狗狗找法官吃饭的事情我就不提了
: : 我仅就我印象中的回答您罢了
: : 另外想聊聊关于扁案目前在社会中的现况 为什么大家不想提也不敢提
: : 我是媒体相关科系毕业 因此也长期观察新闻媒体
: : 大家可以回想一下为什么最近阿扁身体出状况或是某案又被判无罪
: : 电视或部分媒体却可以忽略成这样
: : 因为阿扁案在两党的立场很简单
: : K党:不敢提,提出来的话等于之前的指控都是错的,会遭选民唾弃
: : ,因此干脆完全忽视,甚至要求媒体尽量少提(K党是做得到的)。
: : D党:不想提也没好处,现在提出来除了让反扁的选民唾弃,也不确
: : 定现在社会上对扁案的看法如何,毕竟目前认为阿扁无罪或是有争议的人,还
: : 没有多到可以影响目前的政局。
: : 你想想看 依照台湾媒体的嗜血程度 如果阿扁某个案子被判无罪
: : 当天绝对会有政论节目大肆讨论
: : 但是为什么近期只要阿扁某案又无罪的事情
: : 却没有电视媒体肯讨论呢?
: : 只能说 阿扁的罪是个大家都不敢提起的历史共业
: 你要说历史共业也无可厚非。这些财团跟政府一路走来大概都是同一招
: 也就是国民党之前就是这样干,所以扁珍也这样干。
: 但不代表扁珍没有罪。光是海外帐户就已经汇款回台湾 12 亿多
: 就算是政治献金个人也不可能每年收到那么多
: 不然政治献金法是摆好看的吗?
补充一下,二次金改案“元大并复华”的部分又是被最高法院“罕见地”自为判决定谳,
之所以用引号是因为这很罕见,但对牵涉到阿扁的案子则是常态。
杜丽萍说特侦组威胁他咬扁一事,则不了了之。
作者: Benbenyale (想讓貝魯君更爽♥)   2014-08-20 17:21:00
阿扁无罪
作者: rookiecop   2014-08-20 17:21:00
阿扁转弯
作者: gm20090121tx (ZeroCoffee)   2014-08-20 17:23:00
阿扁臭臭
作者: monkshood   2014-08-20 17:23:00
Thanks
作者: date1004 (本日最台肯)   2014-08-20 17:23:00
阿扁棒棒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4-08-20 17:28:00
特侦组的策略就是把有给扁家政治献金的 都打成贪污 要给钱的人去咬扁 否则就要唉告 有许多人在这种威吓下都做了伪证 特别是那些收贿有罪 行贿却奇怪没事的案子
作者: SHIU0315 (SHIU)   2014-08-20 17:32:00
快放阿扁出来吧...唉
作者: hjgx (纯真打不赢奸巧)   2014-08-20 17:34:00
干你娘马狗
作者: n01377 (夜月)   2014-08-20 17:37:00
这不是政治追杀什么是政治追杀?
作者: Agguy (支持台北市长 蒋万安)   2014-08-20 17:39:00
人家iamlilt是美国名校毕业 你只不过是元智
作者: megaje ( )   2014-08-20 17:54:00
唉 这种司法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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