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6/8881182.shtml
劳团抗议无加班费 劳动部调查
家乐福工会今天向劳动部陈情,指出家乐福公司让员工超时工作又不付加班费。劳动部表
示,2月间已请地方主管机关厘清,是否有违法状况。
家乐福工会今天上午到劳动部前陈情,指出家乐福公司疑似未经工会或劳资会议同意,就
实施4周弹性工时,不仅2度解雇工会干部,更让员工超时工作却不给付加班费,一年内损
失约新台币2.4亿元,希望求劳动部禁止“变形工时”规定。
劳动部劳动条件及就业平等司副司长谢倩蒨表示,家乐福曾澄清是依法律程序实施弹性工
时,劳动部2月已委托地方主管机关进行调查,要求家乐福出示会议纪录等相关证据,如
有超时工作及未依法给付加班费等情事,应依法裁处。
劳动部指出,有关家乐福工会干部遭公司解雇争议,已于15日召开裁决委员会进行初步审
查,将依法审理进行后续处理;而劳工团体提出全面检讨变形工时的诉求,也将纳入缩减
法定工时研议,进行通盘考量。
劳动部说,劳动基准法第30条之1的弹性工时规定,主要希望雇主和劳工能共同协商工时
,但除工作时间不得超过法定工时上限,也应依法给予加班费。
劳动部另指出,事业单位若违法,将依法裁处并公布事业单位或事业主名称、负责人姓名
,若期限内未改善将可以按次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