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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40818/453625/
手球前国手陈敬铠5年前因车祸视力受损,获南山等3家保险公司理赔522万元,
还向肇事的施姓男子索赔1384万元,事后施男蒐证逮到陈装瞎诈保,
但陈敬铠全盘否认,被起诉后还开记者会喊冤,
高雄地院审理时逐一检视数百件犯罪事证,在判决书中痛批陈“选择性视障”
且犯后态度极差,依3个诈欺取财罪重判陈敬铠4年10月有期徒刑。
陈敬铠原就读彰师大体育系,2009年11月就读大三时与施姓国小老师发生车祸,
因脑伤被诊断为重度视障,向3保险公司申请理赔获522万元,另向施男求偿千万。
施男为查明真相,长期在陈男的部落格与就读学校体育场蒐证,
录到陈自2010年4月起到2011年毕业前,在校根本活蹦乱跳不需使用柺杖轮椅等辅具,
还参加运动会表演跳舞、教小学生打球等数10部影片,向保险中心检举陈诈保。
陈敬铠接到警方约谈通知后,火速与施男以30万元和解撤回民刑事告诉,
并到医院要求开立视力回复诊断书,又为掩饰装瞎犯行申请进入台湾盲人重建院,
并因此与萧敬腾合拍募款广告,对于装瞎诈保全盘否认。法院开庭时,
陈辩称他是真盲,至于行动可与明眼人无异,是因他就读体育系,敏捷性优于常人,
且球类运动从小玩起,是长期练习的结果;至于被录到其他行动,
像未持柺杖辅具仍可到提款机领钱等,是因为邮局与银行提款机会发出味道,
他可以借此找到,这就是生命会自寻出路使然等等。
但法院质疑,陈既然行动灵活还能打球,
为何同一时期在医生及保险公司专员面前却自称“眼前10公分只见手指动,
看不清几只手指”、“需使用柺杖轮椅才能外出”等6大失明症状?
此外既然陈自称全盲能打球是多年训练能力,法官因此要求陈戴上可透光眼罩,
模拟他自称目前视力像被塑胶袋盖住一样雾雾的状况,
再当庭重现打盲球的运动动作自证己说,但陈男都拒绝。
合议庭另依据蒐证照片、影带与其他事证,整理出陈敬铠自车祸以来,
由“日常生活”、“医疗”、“保险”、“诉讼”4类经历所组成共57项的
“人生事件簿”,用陈在其中的行动表现逐一与他失明症状比对,
发现其中只有17项看来是失明的样子,而这17项清一色是他到医院看诊、
申请理赔、法院开庭的事件;而与这些目的无关的日常生活中,
则有高达36项事件中,陈的表现看来完全与明眼人无异。合议庭因此判决书中痛批,
陈敬铠根本就是为诈取更多赔偿金而“选择性视障”,十分恶劣!
为陈开立诊断证明的彰基医院医师陈珊霓则证称,2010年3月为陈敬铠开立
“疑似外伤性大脑视觉皮质病变”、“双眼视力皆在万国视力0.01以下”
的视障诊断书,是因为陈当天由家人推轮以来看诊,
诊治时外观看起来就是盲人的样子,但陆续进行瞳孔反应等各项检查,
结果发现他各器官都正常,“客观上真的没看到任何病变,
但因从头到尾他都表现出看不到的样子,我怀疑是不是我看不出来,
我想20几岁小伙子应该不会骗人,所以才写疑似大脑皮质病变。”医师还说,
事隔一年陈因涉嫌诈保被约谈后又来医院找她看诊,表示自己快被警察抓去关了,
询问医生有没有一种病的视力是可以原先不好后来又变好的?
并请陈再替他开诊断证明,但遭她当场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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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是“选择性视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