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赠地夺地上权 林荣三么儿判刑定谳
2014年08月14日13:23
《自由时报》创办人林荣三么儿、珑山林公司老板林鸿尧,原与多名地主一起持有士林官邸旁千坪土地,林为取得整块土地的处分权,竟把名下土地切割成iPhone 5大小面积,假赠与13名员工,借此符合《土地法》地主人数过半条件,高院今依伪造文书罪判他4个月徒刑,得易科罚金12万元定谳。
法院认定,林鸿尧自2011年起,陆续在士林官邸附近买地,取得3519平方公尺(约一千坪)土地中的一半,但因迟迟无法取得其余土地共有人同意建案开发,竟将部分土地赠与13个人头,每人只分得0.0117平方公尺(约iPhone 5大小面积)。
2012年3月,林鸿尧再向地政事务所申办移转登记,借此掌握过半土地共有人数,依《土地法》规定无需经其他地主同意,就以明显低于市价的500万元,将土地地上权设定给珑山林公司。
一审开庭时,法官认为林鸿尧的手法太粗糙,当庭问他:“是谁教你这个手法,这么粗糙!”林推称:“是听朋友建议。”高院今驳回上诉,仍判林有罪定谳。(法庭中心/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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