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QQER (妹妹别再问了啦!)》之铭言:
: 强如朝田龙太郎或者黑杰克,
: 把病人从鬼门关救回来,
: 假如在路上发现动物生病,
: 有办法救的回来吗?
: 有没有八卦?
我问你的一个法律上的问题
这个问题我也想了很久
就是 狗到底是物品
还是拥有狗权的物品?
如果狗是物品
那修理一只狗 跟修理你的摩托车是一样的
不需要执照
你只要够胆 拿把菜刀就可以帮狗治病
治不好就晚上火锅加菜就好了阿~~~~ 记得洗干净 狗大肠里不要有狗屎
如果狗有狗权
那 为何法律没有保障狗权这一条?
有高手可以回答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