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机车3贴闯红灯被撞妇瘫子亡 撞人驾驶不起诉夫怒没天理

楼主: kklljim (凯文)   2014-08-12 10:28:34
※ 引述《chinaeatshit (我爱台湾!中国吃屎!!)》之铭言:
: 1.媒体来源:NOWnews – 2014年8月12日 上午9:41
: 2.完整新闻标题/内文:机车3贴闯红灯被撞妇瘫子亡 撞人驾驶不起诉夫怒没天理
: 3.新闻连结:http://ppt.cc/xNjL YAHOO奇摩新闻
: 社会中心/新北报导
: 一名妇女3年前骑车“三贴”载儿女回家时,途中遭一辆轿车高速撞上,导致儿子丧生、
: 妇女撞瘫、仅女儿受到轻伤,但家庭已破碎,丈夫愤而提告。但检方调查发现,该名妇人
: 闯红灯才是肇事主因,汽车驾驶虽有超速但并无责任,3度获判不起诉。但妇人丈夫怒控
: “这司法还有天理公义吗?”声请司法再议并求偿3千万。
: 这起案件发生在2011年4月5日晚上。当时该名妇人(当时35岁)一家人在新北市泰山区一间
: 烧烤店替母亲庆生到深夜,考量到隔天小孩要上课,妇人先骑车载一对儿女(当时年仅10
: 岁和7岁)返家,机车“三贴”仅妇人有戴安全帽。不料行经一处路口时,却遭一辆轿车撞
: 上,事后导致妇人瘫痪至今、儿子颅内出血不治、女儿轻伤但破相。
: 妇人家属事后质疑,当时轿车车速超过100公里,丈夫怒控过失致死和过失伤害。根据《
: 苹果日报》报导,驾驶坦承自己当时车速达7、80公里,但当时路口是绿灯,且左方有施
: 工围篱,根本没看到机车闯红灯,却来不及闪避而撞上。只是当时路口并无监视器,依据
: 目击者证词,认定妇人闯红灯才是这起事故的肇事主因,汽车驾驶因此2度不起诉。
: 检方基于绝对路权原则,认定轿车驾驶在绿灯道路放欣行驶,“若机车没闯红灯,就不会
: 发生事故。肇事责任并非依死伤程度来判断。”但有学者质疑“法规中根本没有所谓的‘
: 绝对路权’概念,驾驶超速即使非肇事主因,也有责任。”只是肇事驾驶的父母也无奈表
: 示“儿子备受煎熬,谁都不愿见到这样意外,尊重司法调查。”
: 4.备注:
: 这才是青天大老爷、司法活过来了
很明显开车的已经构成危险驾驶了不是吗?
法官自由心证判决““如果妇人没有闯红灯” 就不会发生这件车祸???
我也可以说如果驾驶遵守交通法规,行驶在速限以下,当妇人闯红灯,驾驶在速限下的速
度,绝对可以当下反应并煞车,不让这件死亡车祸发生。
这种开快车的驾驶我看多了,赶着去投胎,难道不能用重法去严惩吗?
看到这判决,啧啧啧,除了无奈还是无奈!
作者: power7 (泡七)   2014-08-12 10:29:00
第三段的推论 你确定?
作者: lostkimo (累的不想呼吸)   2014-08-12 10:30:00
就上则报导内文来看,说是就算没超速也会撞到。
作者: power7 (泡七)   2014-08-12 10:30:00
你确定百分之百不会有人死?
作者: kuwai   2014-08-12 10:30:00
如果妇人不出门就没事囉
作者: usebbs (ptt)   2014-08-12 10:30:00
所以闯红灯没戴安全帽又3贴都没错就是了?
作者: chenyusen (FUTURE)   2014-08-12 10:30:00
你大概没被突然冲出来的汽机车吓到过吧!!
作者: ckshchen (尖酸苛博文)   2014-08-12 10:30:00
出来补鱼啦~~
作者: weirdgrape (葡萄搭捷运)   2014-08-12 10:30:00
钓鱼~
作者: nice200273 (niceblue)   2014-08-12 10:30:00
逻辑有点差
作者: warren0208 (HCP)   2014-08-12 10:30:00
妇人的亲友团??
作者: realmeat (真肉)   2014-08-12 10:30:00
车上其实有大规模毁灭武器好了, 开车的则是外星人
作者: jyekid (会呼吸的痛)   2014-08-12 10:31:00
问题是你想的 如果 没几个人能接受 而且鼓励大家能闯就闯
作者: holsety   2014-08-12 10:31:00
啧啧啧
作者: mizuhara (隐者之紫)   2014-08-12 10:31:00
所以闯红灯的妇人就是带着小孩赶投胎呗,得偿夙愿很好啊
作者: power7 (泡七)   2014-08-12 10:31:00
而且这份是检察官的不起诉处分书 不是法官的判决
作者: chenyusen (FUTURE)   2014-08-12 10:31:00
你怎么不说 闯红灯之前 先看看左右确定没车 才过呢
作者: DEVIN929 (厌倦)   2014-08-12 10:31:00
所以妇人不买机车就没事喽 都是卖车的错
作者: alannwo (Alan)   2014-08-12 10:31:00
如果就是在速限下还撞死人, 你赔? 这种嘴砲的我看多了
作者: MasamuneDate (伊达政宗)   2014-08-12 10:31:00
不超速还是会撞到,但不会那么严重,你不能期待单细胞脑袋的蠢吱用二分法以外的态度看事情
作者: realmeat (真肉)   2014-08-12 10:32:00
而且那个不是车子, 是外星人伪装的太空船
作者: ice76824 (不成熟的绅士)   2014-08-12 10:32:00
逻辑很差,照你的逻辑妇人仍要负最大责任
作者: linceass (ギリギリ爱 ~キリキリ舞~)   2014-08-12 10:32:00
钓鱼囉
作者: Leo4891 (Leo)   2014-08-12 10:32:00
要看判决书 法官一定有考量到超速问题 但还是这样判自然有他的理由
作者: solsol (乱风)   2014-08-12 10:33:00
不起诉应该是检察官直接挡下来 而且死命挡 还没到法官那真到法官那 估计还有不同见解 而且好几审
作者: MasamuneDate (伊达政宗)   2014-08-12 10:34:00
本来就妇人责任大,但没有驾驶不用负责的情况,就算他不超速。
作者: Leo4891 (Leo)   2014-08-12 10:35:00
又绿灯又深夜 车子开个70-80很正常
作者: power7 (泡七)   2014-08-12 10:36:00
反正妇人家属要声请再议了 看高检署怎么决定吧
作者: solsol (乱风)   2014-08-12 10:36:00
那驾驶号称70~80 实际还真的蛮可能到100 可是没证据
作者: sinnerck1 (Demonbane)   2014-08-12 10:36:00
键盘法官又上工了
作者: ptckimo (ptckimo)   2014-08-12 10:36:00
三宝闯红灯害汽车出车祸,应是汽车向机车求偿才对,怎么机车家属还有脸求偿对方三千万啊?现在是有死人就一定是
作者: coldring (此人已死 有事烧纸)   2014-08-12 10:38:00
这就是该死的应注意而未注意?台湾普遍都没有路权观念?
作者: ptckimo (ptckimo)   2014-08-12 10:38:00
对的是吗?
作者: realmeat (真肉)   2014-08-12 10:38:00
如果行车纪录器出来对方机车连灯都没开就科科了就变成"无法注意"
作者: steven211 (默)   2014-08-12 10:40:00
闯红灯才是赶投胎吧.....
作者: solsol (乱风)   2014-08-12 10:40:00
行车纪录器真的有且调出来 超速到100以上也不无可能啊
作者: backid ( )   2014-08-12 10:40:00
以你的逻辑千万不要当法官,虽然也不可能考上啦
作者: realmeat (真肉)   2014-08-12 10:41:00
就看证据到哪边? 提不出来全都是空想
作者: horsetail ((  ̄ c ̄)y▂ξ)   2014-08-12 10:42:00
这是两码子事 开快车 和闯红灯
作者: solsol (乱风)   2014-08-12 10:42:00
闯红灯的至少占7成责任 顶多争对方是1~3成中的哪个
作者: duo0518 (Kira)   2014-08-12 10:43:00
妇人不闯红灯绝对不会发生车祸 所以是肇事主因
楼主: kklljim (凯文)   2014-08-12 10:45:00
驾驶不开快车也不会发生车祸啊??
作者: horsetail ((  ̄ c ̄)y▂ξ)   2014-08-12 10:45:00
如果开速限撞死呢? 还是会牵拖应注意未注意吧
作者: alwaysstrong (不要踩小强)   2014-08-12 10:46:00
开快车就缴超速罚单啊!
作者: duo0518 (Kira)   2014-08-12 10:46:00
谁说开慢车就不会车祸?
作者: xiaoyu (随风飘泊)   2014-08-12 10:47:00
还好你不是法官
作者: duo0518 (Kira)   2014-08-12 10:48:00
就算你只开40公里 1公尺处有人冲出来你来得及煞车?
作者: ndr (梦想的弹簧床)   2014-08-12 10:48:00
赶着去投胎的就算了,还要强迫别人也得去投胎的就很恶质了.
作者: willie0171 (willie)   2014-08-12 10:48:00
没看到有施工围篱吗?骑在慢出来剩几公尺还是撞上!且
作者: mugenji1005 (占著茅坑不拉屎)   2014-08-12 10:49:00
看完这篇文,啧啧,无奈
作者: l1234568790 (《我我我》)   2014-08-12 10:49:00
我觉的发废文也可以判刑
作者: willie0171 (willie)   2014-08-12 10:49:00
没戴安全帽又三贴
作者: lhy8104522 (菲伊斯)   2014-08-12 10:49:00
有逻辑有推
作者: arod3101438 (就是喜欢"妳")   2014-08-12 10:49:00
神逻辑。
作者: force5566 (ㄈㄛˋ斯5566)   2014-08-12 10:50:00
689的神逻辑
作者: horsetail ((  ̄ c ̄)y▂ξ)   2014-08-12 10:50:00
而且该注意号志和来车的是妇人 造成他人财政和精神损
作者: kalaggpon (踩着我的痛说爱我)   2014-08-12 10:51:00
这种逻辑?连回文打脸都懒的回~~嘘你还要你感谢我咧
作者: horsetail ((  ̄ c ̄)y▂ξ)   2014-08-12 10:51:00
不叫他赔就不错了
作者: watermelon35 (热带西瓜水果茶)   2014-08-12 10:55:00
这种逻辑?连回文打脸都懒的回~~嘘你还要你感谢我咧
作者: vul3196   2014-08-12 10:55:00
别来钓鱼好吗?
作者: hank12332 (费蚊不吸血只发废文)   2014-08-12 10:56:00
逻辑很好,台湾都是你这种人的话,台湾有救了
作者: capazek (Jerry)   2014-08-12 10:57:00
撒网了
作者: Km60369 (Maria)   2014-08-12 11:00:00
就算开50 在那情况一样撞的死人好吗
作者: cwind07 (恐龙时代)   2014-08-12 11:01:00
想钓鱼 再多去练练吧
作者: postpost (巴洛克)   2014-08-12 11:02:00
钓鱼 钓鱼 钓鱼 钓鱼 钓鱼 钓鱼 钓鱼 钓鱼
作者: mario3845 (阿胖契)   2014-08-12 11:02:00
明明是被检察官打枪,哪来的法官?
作者: findpremium (FINDMAN)   2014-08-12 11:02:00
其实你应该反过来说,不闯红灯不就没事了,对吗?
作者: funky0410 (荒唐)   2014-08-12 11:04:00
超速仍应付很些微的责任吧 说完全无责实在很怪
作者: mugenji1005 (占著茅坑不拉屎)   2014-08-12 11:05:00
超速罚单 这责任够些微了吧
作者: amengcc (风行烈)   2014-08-12 11:08:00
就算50煞车也要20公尺
作者: jay111101 (jayIIIIOI)   2014-08-12 11:09:00
我觉得可以耶!以后限速10以下好了从此不会有死亡车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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