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载儿女闯红灯妇瘫子亡肇事男不起诉

楼主: ERT312 (312)   2014-08-12 09:42:41
国外对于车祸“赔偿”,谁赔谁,赔多少?
主要是依据肇事责任,谁该负责任就谁赔
(公平正义)
台湾的玩法是:
受到比较轻伤害的,赔给受到伤害比较重的一方
(这有点像是左派思想)
所以通常是大车赔小车,小车赔路人
至于肇事责任则用一句“应注意而未注意”打发
所以像本案这种国外玩法的判决,才会因此上新闻
作者: mu178 (阿鲁巴原虫)   2014-08-12 09:44:00
你想太多了 台湾还不是依肇事责任 那是因为多数案件自行和解掉了 由轻赔重 才让你有这种感觉 应注意未注意也只是法律用语而已 实际上判决中那句话完全不重要 或许是因为这句
作者: gadoma (批币都被鬼咬走了@@)   2014-08-12 09:46:00
不懂装懂....谁说大车一定赔小车 小车一定赔路人
作者: mu178 (阿鲁巴原虫)   2014-08-12 09:47:00
话太白话 导致大家抓这句战 事实上这句话不是肇责因素说明
作者: kaodio (WOLRD)   2014-08-12 09:48:00
如果不是就不会叫‘帝王条款’了
作者: mu178 (阿鲁巴原虫)   2014-08-12 09:48:00
我自己的经验 很多说以前我怎样怎样 所以无奈赔对方 大多是还没经过地检署就自己赔掉了 最后再来上网分享院检"乱判"
作者: kaodio (WOLRD)   2014-08-12 09:50:00
事实上就是一堆检查官都那用条啊 不然超速那么好抓喔
作者: mu178 (阿鲁巴原虫)   2014-08-12 09:51:00
那是"未注意车前状况" 与应注意未注意的用语无关民事赔偿部分 如果附带民事的话还是依据刑责来算的 我还没看过刑事无肇责民事还要赔的
作者: HYL (@EVERYWHERE)   2014-08-12 10:01:00
以刑逼民,所以多数为求刑事和解,会在民事庭先求和解
作者: pojohn (蒙著脸代表武功高)   2014-08-12 10:05:00
没有那种事 ..主要是看路权 看过失..事故鉴定 法官只是参考而己..一切法官说了算.法官是神..有没有过失不是 律师或事故鉴定说了算.法官说了才算
作者: mu178 (阿鲁巴原虫)   2014-08-12 10:08:00
那请问一下请求权基础在哪 除非民事推翻刑事及车鉴认定 否则是有用道义责任当请求权基础的喔至于律师看过的案例会不会比我少 我只能说科科 可能喔道义责任的情况 除非是像民法187Ⅲ的情况 这里又没有民事是不会加上应注意而未注意的 因为那是刑事用语至于说到换法官 紧急状态 这些 我都不知道是不是认真讨论了
作者: valenci (birdy)   2014-08-12 10:19:00
左派是这样用的吗?而且你提的国外也有左派呀
作者: mu178 (阿鲁巴原虫)   2014-08-12 10:33:00
我并没有以法律用语抓你语病 其实你只要先确定两件事就好了1.找出刑事无责 民事未推翻的情况下 用道义责任判赔的案例2.加拿大那个案件的具体案例情形 甚至是真实性为何在无法先确定的情形下 难以类比 尤其那个加拿大案例 看起来
作者: ddt73930 (酋小宇)   2014-08-12 10:42:00
想太多 谁在跟你受伤轻地向受伤重的赔
作者: mu178 (阿鲁巴原虫)   2014-08-12 10:42:00
连法院都没走 要不是内有隐情 就是加拿大人太有礼貌了
作者: bgflyer (sephiroth)   2014-08-12 11:02:00
网络上最不缺的就是谬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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