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文恕删
: 假红十字会的组成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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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任总会长: 王清峰 ( 马政府前法务部长 )
: 副会长: 叶金川 ( 马政府前卫生署长 )
: 副会长: 陈丰义 ( 马政府监察院秘书长)
: 理事: 史亚平 ( 马政府前任新闻局长 )
: 理事: 李鸿钧 ( 现任国民党立委 )
: 理事: 陈士魁 ( 马政府前行政院秘书长 )
: 常务监事: 曹尔忠 ( 前国民党立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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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本就是中国党控制的组织
法规名称: 中华民国红十字会法
修正时间: 中华民国089年04月26日
第十条(理事会之组织及职权)
中华民国红十字会总会设理事会,负责审议红十字会所办理之重要事项
,置理事三十一人,其中七人为当然理事,由政府指派主管机关及目的
事业有关各机关主管人员担任,十六人由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选举,八人
由当然理事及选举产生之理事就全国社团负责人中推选,除当然理事人
选由政府通知变更外,其他理事任期均四年,每届改选二分之一,连选
得连任。
你举例的史亚平,他是以外交部次长身份由政府推派的理事,
其他官员代表包括:
常务理事邱昌岳 内政部常务次长
理事邱文达 行政院卫生福利部部长
理事吴怡昌 国防部军医局局长
理事陈纯敬 交通部政务次长(现转任内政部次长)
理事林淑真 教育部常务次长
理事吴美红 行政院大陆委员会副主任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