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小孩也得点一碗面” 业者低消拒童

楼主: skyoun (skyoun)   2014-08-07 13:46:23
有男同志 Pub、有女性餐厅、有欢迎带宠物的餐厅、有“欢迎亲子共餐”的餐厅
为什么不能有“不欢迎小孩”的餐厅?
※ 引述《hoyumi (常出现型男幻觉的宅男)》之铭言:
: 1.媒体来源:TVBS
: 2.完整新闻标题/内文:
: 到餐厅用餐通常都有低销门槛,但有拉面店要求每个人用餐,低消就是一碗拉面,就连小
: 朋友都不例外,但是小朋友根本吃不完一碗拉面,也被家长质疑,这根本变相拒绝小朋友
: 到店里用餐,业者说,因为店里头空间小,店员常在走道上端热汤,怕发生意外,才会设
: 下这样的规定。
小孩吃不下一碗拉面,你可以来盘贵贵的炸物,很快就超过囉
(炸物,应该不难分一分吃下去吧)
: 带着小孩到店里吃拉面,却遇到这种情况,不只店员嘴里不断强调,门口也贴出公告,除
: 了禁止婴儿车进入,也要求占一个位子,就得点一碗拉面,就连小朋友也不例外。
: 碗公大的拉面端上桌,小朋友先把海苔吃掉,接着吃了两口面、喝了两口汤,就吃不下了
: ,碗里的面还有8分满,里头的叉烧还有配料,也几乎没有动,最后只能打包带回家,顾
: 客质疑,这根本就是变相地拒绝小朋友。
: 业者解释,由于店里空间小,店里右侧大概有10个位置,中央长桌大概12个,再加上零散
: 区域,总数也只有30个,店员只能在狭窄走道上送餐,就怕小朋友活泼好动,一个不小心
: ,会发生意外,才会有这个样的规定。
就是有些人不会约束自己的小孩
如果发生过小孩烫伤之类的意外,老板要赔不是,碰到奥客说不定一个小红包还不能解决
当环境有限制,不想做某些客群生意,这样不行吗?
: 尽管消保官认为,业者贴出公告、有事先说明,消费者愿者上钩不算违法,但这种必须点
: 一碗面的低消规定,用来变相拒绝小孩,是否合理,见仁见智!
消保官认为合理
餐厅业者不怕因此得罪客人 (目前不违法,那是他经营上的自由)
: 3.新闻连结:
: http://news.tvbs.com.tw/entry/541650
: 4.备注:
: 有没有记者明明偏袒某边 但是硬要用"见仁见智"来制造自己好像很中立的假象?
: (虽然店家这样规定有点奇怪)
: 好像是...内湖的六丁目拉面
大家应该爱护小孩
但是店家考虑“可能发生危险”而拒绝小孩,并不算是“伤害小孩”吧
(至少这个理由不错!)
PS:
以前高雄有间“席梦波娃”女性餐厅,拒绝男性单独用餐 (男性前往,需要女性陪同)
不知还在吗?
作者: FxAmber (Amber Rae)   2014-08-07 13:48:00
那家改成婚纱店了
作者: meredith001 (ああああ ̄▽ ̄)   2014-08-07 13:51:00
那小孩超弱的 吃两口就吃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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