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Newtalk
http://newtalk.tw/news/2014/08/06/50057.html
2.完整新闻标题/内文:
高雄发生严重气爆事故,但针对管线究竟是中央还是地方权责,目前双方仍在互推责任。
国民党立委黄昭顺今(6)日则出示一份高雄市于2012年底订定的《高雄市道路挖掘管理自
治条例》办法,强调在高雄有管线的厂商,每年都需对高雄市工务局提出管线维修及管理
计画,否则将被罚款,“高雄市应该是有管理的”。
针对气爆事故的肇事管线,高雄市长陈菊直指,经济部是中油的主管机关,权责应该很清
楚;但经济部日前强调,业者铺设管线前需向地方政府申请路权,核准后才能执行。不过
,经济部长张家祝上午则坦承,现行的法规有《石油管理法》、《天然气管理法》,这2
个管理法对于它所管辖的气体定义都有非常明确的规定,但丙烯的管理在现行的法规里确
实有疏漏,必须补全。
对于中央、地方互相卸责,黄昭顺今天则透露,高雄市府不可能不知道有哪些管线,她昨
晚已和一些单位要资料,并现场出示一份2012年中油高雄市大林厂送给高雄的公文,内文
为提报该厂“102年度石油管线维修检测、汰换、防盗、防冲改善计画”,附上计画书及
管线设施位置图,并说明是依据《高雄市道路挖掘管理自治条例》第39条规定办理,收文
单位则是高雄市工务局。
根据《高雄市道路挖掘管理自治条例》第39条规定,“管线埋设人为机关或公民营事业机
构者,应于年度开始前拟订年度管线检测维护计画报请主管机关核定,并应确实执行”,
因此,黄昭顺强调,这些有管线的公司,每年都要对高市工务局提出管线维修及管理计画
,否则就要被罚款,该条例第5章即为罚则部分。
黄昭顺说,依此规定,“理论上应该是有管理的,到底是出了什么差错,中央跟高雄必须
很清楚地跟高雄市民交代!”至于外界质疑的箱涵部分,黄昭顺指出,工务局本来就有管
线科,应该清楚知道箱涵旁放了什么,工务局应清楚告知民众。
由于每家厂商都需向工务局通报管线计画,黄昭顺表示,她正在查李长荣化学公司是否有
提报相关资料。她认为,不管市长是吴敦义、谢长廷,还是陈菊,工务局都应该掌握这项
资料。她也质疑,这次受伤的有消防人员、警察、环保局人员,但当时为何没找最知道管
线在哪的工务局人员?“他们应该告诉我们,那3、4个小时工务局跑到哪里去了?”
现在到底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