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osh791210 (josh)》之铭言:
: 这死老外不但告不成个资法
: 反而会被上传影片这位网友告
: 为什么呢?
: 他有一段是回头用英文骂整个车厢的人 脏话+闭嘴
: 脏话最基本就涉及公然污辱了
: 所以建议那位上传的网友可以提告了
ABC男对司机说要kill他。应该符合刑法305条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C0000001&FLNO=305
刑法 第 305 条
以加害生命、身体、自由、名誉、财产之事,恐吓他人致生危害于安全者
,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罚金。
这条非告诉乃论,所以检察官应该要发动侦查吧
有关“致生危害于安全者”
通常认为只要受害者有不安全的感觉而心生畏惧就够了
也就是以被害人主观的安全感受为主。
而司机每天都要开这辆公共汽车,行驶同样的路线。
可以预期有可能会再载到这对夫妻。
若我是司机现在一定非常害怕,晚上都睡不着饭也吃不下,
生活作息已受到严重地影响了。
这ABC男这么壮一看就是有在健身,
他威胁要Kill我,以他的腕力根本是轻而易举阿。
所以希望感到害怕的司机要赶快说出来,
司机先生你现在一定非常恐惧对吧?没关系,站出来!乡民挺你的。
作者:
iam0718 (999)
2014-08-05 17:15:00不适要批评受害者 但受害者的心态也诡异
作者: AngelNo13 (十三号天使) 2014-08-05 17:15:00
问题是司机就觉得无所谓阿....
作者:
lostkimo (累的不想呼吸)
2014-08-05 17:16:00可是公共汽车司机说听不懂他说什么~~怎么发生恐惧....=_=
最后一句才是成立恐吓罪的精华所在要是不怕就不成罪了,所以就算不怕也要装得怕死了
司机自己都想息事宁人了,我要是当事人我就_____
作者: jojoberry (jojoyarou) 2014-08-05 17:21:00
原来是华人!那昨天一堆见猎心喜的台男怎不出来了?
作者:
hoder (超级野菜人)
2014-08-05 17:22:00我身为一个汽车维修员 有个锤子在身边也很合逻辑
作者:
ttv (天晴)
2014-08-05 17:24:00他说要告个资法
作者: NSyaoRan (跳不出框框的是谁阿) 2014-08-05 17:26:00
最好没有 现在一堆人不还在骂ㄈ到没有逻辑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