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l42857 (~.~)
2014-08-05 02:02:58※ 引述《CassSunstein (Am)》之铭言:
: 热血与理性兼顾的法律人看完这个视频,不知该怎么说....
: 关键在于司机。
: 司机的名誉法益与身体法益受到侵害。老外触犯刑法309与304、305。
: 但各位乡民啊!这些罪名都是告诉乃论。跟郑捷杀人行为(刑法271)的非告诉乃论
: 性质大大不同。
: 道理一样。内行看门道。我若在现场,我会在符合前提时出手。前提就是:司机老大你别
: 坐在驾驶座毫无表示;我们要帮你,你总不能连出张嘴都懒
作者:
jackace (inevitable......)
2014-08-05 02:03:00人家要不要告轮的到你来指手画脚?
作者:
goshfju (Cola)
2014-08-05 02:04:00游行吧!!! 反无脑CCR反白目洋人大游行
希望这次闹上新闻后可以改变台湾盲目崇洋的情况这跟洋肠在香港抢走港女不一样,这次是当面侮辱一个
作者:
goshfju (Cola)
2014-08-05 02:07:00我觉得来台洋人超恶心 洋人坐我旁边 我一定换位置
作者: hugosapphire ( ) 2014-08-05 02:07:00
司机不用出来告啊,那外国人都说要杀人了,恐吓罪
作者: cool10528 (好芹) 2014-08-05 02:07:00
真的希望改变台湾崇洋媚外的情况,一定要逼司机告老外
作者: hugosapphire ( ) 2014-08-05 02:08:00
根本不需要被害人提出告诉
作者:
goshfju (Cola)
2014-08-05 02:08:00操他妈的死老外 快给我滚出台湾
作者:
liuedd (~柳橙~)
2014-08-05 02:08:00逼司机告,也太乡愿了吧? 桃客不想闹大害司机被记过之类的这样到底是要帮司机大哥还是害?
要让他们知道台湾人都支持他们,公共汽车上的人只是被吓
作者:
liuedd (~柳橙~)
2014-08-05 02:11:00我连影片都看完了,我不是说司机的问题,我是说逼司机告到底是出自好意还是乡愿? 当然恐吓罪跟公然侮辱这当然成立
作者:
hgame 2014-08-05 02:13:00公共危险用不着司机告啦
作者:
goshfju (Cola)
2014-08-05 02:16:00司机一定要告!!! 国耻问题!!! 台湾已经被洋人跟CCR污辱!!!
作者:
ccsound (体贴尊重包容~让我哭了)
2014-08-05 02:26:00可以人肉搜索这对夫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