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有股很奇怪的风气
大家对于救人的人标准很严苛,一点错都不能犯
大家对于害人的人标准很宽松,好像错都是不得已的
(脸书 TaiwanHistoryToday 看到的,但是连结被ptt认为是广告所以不贴连结)
虽然厂商应该乐见媒体风向朝向高雄市府
只要能操弄陈菊有责任
那厂商就有机会减少赔偿金额或是卸责
但是李长荣应该还没有强大到可以影响大部分媒体
所以应该还是部份媒体、媒体人、名嘴基于自身的意识形态
认为高市府要负责
关于黄金三小时的部分,政黑有一篇文有(应该是)环保署毒灾应变队组员的说明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406898857.A.0D6.html
→ blue1204:八点多外泄?听说,九点多接获通报,九点五十通知上面
→ blue1204:主管(毒),九点五十二消防请我们支援,十点我们出去
→ blue1204:十点半左右到现场了解灾况并接受指挥官调派(必经过程)
→ blue1204:然后十一点五十三分找出物质,后面就爆了
搭配上这几天厂商的嘴脸,在没有找到气体是丙烯的情形下
你只能看到大家互踢皮球
有乡民、名嘴认为市府应该马上关闭这些管线,但是在没有厂商的合作下
你要怎么找到开关、知道如何关闭?
(是的马后炮队长应该知道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sVCTr4qWZlk )
疏散部分,很多人已经说过了,除了在状况不明的情况下难以疏散外
事后诸葛看来,在混拟土建筑内也比道路安全
事实上目前最好的做法是
尽快确定肇事厂商,赶快寻求民事赔偿
把失职人员法办
如果厂商了解到
漏失掉的石化原料损失 虽然远小于 缺料停工的损失
(所以厂商会不管管线是否有漏,还是加压运送)
但是 这些泄漏的石化原料造成的公共损失会让公司倒掉(让后自己被法办)
那这些公司负责人中高阶管理人员就会比较重视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