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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油驳:4吋丙烯管线为李长荣所有 并无所谓的“让管”
2014年 08月 02日 20:22 记者曹逸雯/台北报导
针对高雄气爆意外,高雄市政府指中油未及时告知“让管”,错失处理时机,中油公司2
日晚间强调,该丙烯管线属于李长荣化工所有,事故发生前也是李长荣在使用,并无所谓
的“让管”,且因中油当时非输送单位,因此没有监控该管线输送状况,中油在接获通知
后,立即根据标准作业程序,在31日晚间22时20分左右关闭该区域管线阀门,并进行全面
安全检查。
高雄市政府2日下午召开记者会表示,初步追查气爆源头,在于业者不愿在第一时间配合
关闭管线,且直到31日晚间环保署人员确认是丙烯外泄后,此刻中油人员才说明管线有让
李长荣化工运送丙烯,消防局即刻通报李长荣化工到现场,但为时已晚,随即发生气爆。
对于高雄市政府记者会指“直至23时59分才知道‘中油管线有提供李长荣化工运送丙烯,
进而错失处置时机,并导致憾事发生’”,中油强调,该丙烯管线属于李长荣所有,事故
发生前也是李长荣在使用。
中油指出,中油的安管人员在值班时并不会去监控丙烯管线的压力,因此,丙烯管压力出
现异常,中油在第一时间并不知道,直到气爆发生后,高雄市政府劳工局长率劳检处相关
人员于8月1日凌晨2时左右到前镇储运所蒐集相关资料时,才由电脑仪表纪录资料知道李
长荣丙烯管线压力异常一事。
对于高雄气爆事故中李长荣4吋丙烯管有关产权、使用与维护等问题,为澄清事实、还原
真相,中油公司也特别做出3项澄清与说明如下:
1.该丙烯管线资产属李长荣公司,并由该公司在使用,无所谓高雄市政府在本(2)日下午
记者会中所说的“让管”。事故发生时段,是由华运仓储公司输送丙烯给李长荣公司,他
们不会告知也没有义务告知中油公司。因为中油公司当时非输送单位,因此就没有监控该
管线输送状况。
2.当天发生事故,中油公司前镇储运所安管人员在接获通知,立即根据标准作业程序的操
作规定,在晚间22时20分左右关闭该区域管线阀门,并进行全面安全检查。
3.丙烯管线不仅产权、使用属于李长荣所有,而且维护检修也是该公司自己在做;中油与
李长荣之间既无维修合约,也从未收过维修费用。
http://www.nownews.com/n/2014/08/02/1352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