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系会干这种事会很讶异吗?
台湾˙中华民国的法官都在嫖了 这新闻的主角只是个学生而已,有什么好大惊小怪的?
而且台湾的法官还在院内的法官会议里头坦承不讳就是有性需求 不行吗?
况且 很多人都知道台湾˙中华民国的司法官训练所 就是换换爱的的地方
考上司法官搞情妇(情夫)而没被抓到的也有
所以 你们实在太大惊小怪了
法律系教授搞学校女学生的也有
这新闻这件事也不是无法抗辩 藉这件事也可以让大家要好好学学吃幼齿的答辩技巧
这新闻的重点应该只有一个:就是新竹工科男太早泄了...
※ 引述《LedSmith (省电史密斯)》之铭言:
: 苹果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40731/443583/
: 2014年07月31日17:34
: 台北市某私立大学法律系4年级准备升5年级吴姓男子(23岁),与刚从新竹县某国立大
: 学工业工程与管理学系毕业的宋姓男子(22岁),2人相约骑车环岛,上月25日从台北出
: 发,透过手机即时通讯软件“BeeTalk”,结识1名13岁离家少女,2男29日凌晨到屏东某
: 便利商店与少女会合,随后在垦丁南湾路某民宿大搞3P,期间由于宋是处男,过于紧张
: 早泄,事后还给少女2000元红包赔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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