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网站: http://0rz.tw/XbNrx
征才机关 台湾省政府
人员区分 一般人员
官职等 荐任第八职等至第九职等
职称 秘书
职系 一般行政
名额 1
性别 不拘
工作地点 54-南投县
有效期间 103/07/29~103/08/08
资格条件
1.公务人员高等考试、委任晋升荐任官等考试或相当考试及格人员。
2.教育部认可之国内外专科、大学以上学校毕业。
3.荐任第9职等合格实授。
4.无限制调任情事者;无公务人员任用法第26、28条及公务人员升迁法第12条各款规定
之情事者。
5.为推动台湾省与美国姊妹州之相关事宜,需熟谙外事业务、精通外语,
英文读、说、写流利。
工作项目
1.综办本府外事业务工作,如相关书函、翻译等涉外业务。
2. 综办省府来访贵宾之接待及事务协调联系工作。
3.其他临时交办事项。
工作地址
南投县南投市中兴新村省府路1号
联络方式
1.检附公务人员履历表完整版(附贴最近照片)、考试及格证书、最高学历毕业证书、荐
任第9职等合格实授铨审函等资料影本,于本(103)年8月8日前寄南投县南投市中兴新村省
府路一号人事室林秀珍小姐收,联络电话049-2394008#1779,另信封请注明“应征一般行
政职系秘书职务”字样(以邮戳为凭,逾期或证件不齐者恕不受理报名),相关资料,恕
不退件。
2.初审合格者,视个案需求,由本府决定是否面试(不合格者或未获录取者恕
不另行通知、不退件),参加甄选之非现职人员,须俟报经分发机关同意自行遴用后始得
确定录取。
3.本次征才得列候补名额1名,候补期间为3个月,自甄选结果确定之翌日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