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学生告学长性侵 DNA不符…无罪
【联合报╱记者白锡铿/台中报导】 2014.07.27 03:13 am
女大学生“小秋”指控去年受邀到李姓学长住处,学长趁机对她性侵,她大力反抗仍遭学
长性侵得逞,造成下体受伤,但法官查出她的下体、胸腹、四肢并未受伤,她内裤所采检
体虽验出男性DNA, 但与李男不符,且离去时无异状,还向李妈说“掰掰”,法官以罪嫌
不足判李男无罪。
小秋指控去年 5月,李男表示妈妈想见她,次日骑车载至他家,在客厅与李男妈、婶婶聊
天。
李男借口有东西要赠送,带小秋至二楼房内,先拿项链戴在她颈部,然后推倒在床上,强
行性侵;小秋事后打电话向男友哭诉,男友拨电话给小秋父母告知此事,再向警方报案,
检方依强制性交罪起诉李男。
台中地院审理时,李男否认性侵害,辩称帮小秋戴项链后,只与她聊天,并未发生性行为
。
小秋则说,李男强行脱掉她衣裤,她大力抵抗闪躲,但仍遭对方性侵得逞。对方叫她不要
说出去,她下楼看到李妈在晒衣服,打招呼后离去。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3/883037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