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要不到名单!高市官员呛告复航妨害公务

楼主: johnnygtoo (说书的)   2014-07-24 14:32:08
顺便去抓了一下
上面提到的社会秩序维护法里面的内容
第85条 有左列各款行为之一者,处三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币一万二千元以下罚锾:
一、于公务员依法执行职务时,以显然不当之言词或行动相加,尚未达强暴胁迫或侮辱之
程度者。
二、于公务员依法执行职务时,聚众喧哗,致碍公务进行者。
三、故意向该管公务员谎报灾害者。
第86条 于政府机关或其他办公处所,任意喧哗或兜售物品,不听禁止者,处新台币三千
元以下罚锾或申诫。
这算盲点吧
要告的话应该有别的东西
不过复兴的反应真的是很差
这没话讲
作者: WTF55665566 (来乱的)   2014-07-24 14:34:00
没错阿 复兴反应本来就有问题 不论告不告都该检讨
作者: nixon (为人民币服务)   2014-07-24 14:42:00
所以复兴柜台人员作了什么显然不当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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