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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喊不要边换体位 OL告性侵败诉
2014年07月23日 苹果
【王吟芳╱高雄报导】高雄苏姓男子爱慕公司女同事,去年6月两人共用午餐后返家发生性
行为,隔天苏男却被控性侵,他上法庭辩称是两情相悦,指女方当时虽口头说“不要这样
”,并未强力挣扎反抗。高雄地院调查发现,两人性交过程数度变换体位,女方全身上下
也无外伤,采信苏男辩词判他无罪。
女同事指控,当天与苏男共进午餐后回到住处聊天,苏男一再询问能否交往,她都以有论
及婚嫁男友为由而拒绝,不料苏男将她强押在床,她因怕遭不测不敢强力拒绝,仅柔性告
知“不要这样”,却遭性侵得逞。
但合议庭调查时,两造均称过程中苏男并未以言语或动作压制女方,两人甚至数度变换体
位,另因女方经验伤采证,全身上下都无外伤,难以认定是强制性交,判苏男无罪。全案
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