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联合报
2.完整新闻标题/内文:
翁姓男子昨在通霄镇北势溪河底发现一只受困流浪犬“小黑”,通报消防队赶抵现场,队
员发现河床深度约2层楼,告知“危险”后即离开,他不忍“小黑”频哀号,自备童军绳
“涉水”救狗后,怒批消防人员失职。
苗栗县消防局第二救灾救护大队长黄德兴表示,民众打119要求救狗、猫、捕蜂、抓蛇,
只要不影响勤务前提都会出勤,但昨天2名队员到场,考量河床深度约2层楼高、宽度达10
公尺,水流湍急,冒险抢救实在太危险,才决定收队,“不是不救,是没办法救”。
昨天中午11点多,翁姓男子发现“小黑”受困河床,因此向119求援,但队员短暂停留后
,仅告知他“太危险”即收队。翁男说,“小黑”是只幼犬,一直哀号,不停打哆嗦,“
很像饿了很多天”,便爬下河床阶梯,用竹篮引“小黑”入篮,再用童军绳牵引辅助,历
经一小时,终于将牠救上岸。
黄德兴强调,消防队除防灾、救灾、紧急救护,还有很多“为民服务”。其实捕捉野狗、
野猫,不属于消防人员业务范畴,但基于“服务”精神,接获报案都会出勤协助,但任何
勤务还是应回归到消防队员的安全及救灾人力是否充足。
3.新闻连结:
http://udn.com/NEWS/LIFE/LIF10/8813842.shtml
4.备注:
标题杀人?
消防员本来就不是为了救狗而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