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时报记者郑淑婷/桃园报导〕女子遇上“网络之狼”,受害女子遭持刀胁迫,即使
脱裤亮出沾血卫生棉证明“我那个来了”,仍遭两度硬上。完事后,恶狼又持玩具枪恫吓
:“你只有2条路,1是被我玩死,不然就得给我1万元!”所幸女子趁机逃进警局报案逮
捕恶狼,桃园地院昨天依加重强制性交、强盗罪判处这名曾姓恶狼应执行10年徒刑。
判决指出,新北市新庄区的曾姓男子,101年6月间在网络聊天室结识受害女网友,甜言蜜
语2、3天后相约见面,借口“要回家拿东西”,将女网友带回新庄住处,却拿出40公分长
的刀子架在她脖子上喝斥:“跟我进房间!”女网友一度反抗,曾呛声:“不要激怒我,
不然我不知道会做出什么事!”
女网友进房后哭求曾男“放过我!我那个来了!”曾男逼她脱下裤子,看到沾血的卫生棉
片,不但没有放手仍残暴硬上,随后又逼她进行口交,女网友恶心反胃躲进厕所呕吐,也
趁机发“我被强奸了”短信给友人,随后又遭曾男拖出二度性侵。女网友控诉,曾男用的
保险套卡在她阴道中,她想当成性侵证据推称“拿不出来”,曾男硬是用手指挖出、丢进
马桶冲掉后,还强逼她洗光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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