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立委邱毅前年在政论节目中,指称高雄市政府在市长陈菊带领下,红包文化盛行,企
业投资若想行政程序加快,“很简单啊!红包拿来”。陈菊认为名誉受损,愤而提告求
偿。最高法院认为邱毅针对可受公评之事发表善意评论,并无侵害陈菊名誉,今判陈败
诉定谳。
陈菊不愿回应邱毅案,高市府发言人、新闻局长丁允恭指出,判决结果令人失望,邱毅
的不实指控已逾越“合理评论”范围,去年底邱毅与林瑞图也因地勇案相关不实指控而
被判决有罪,“指花为蕉”的抹黑者们千万不要心存侥幸。
判决指出,前立委邱毅2012年2月在中天新闻《侠客开讲》节目中,批陈菊市府团队要
求投资企业送红包、请喝酒等,导致企业不愿至高雄投资。随后又在TVBS《2100掏新闻》
节目中批评高雄“到了陈菊手里,很多企业走掉了”、“各个关卡、很多人都会给你伸
手(要钱)。”
陈菊认为邱毅言论已侵害高雄市政府与她个人名誉,提告求偿并要求邱毅登报道歉。邱
毅辩称相关言论是依据法院判决与新闻报导的弊案,法院审理后采信邱毅是针对可受公
评之事发表善意评论,并无诽谤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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