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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摸大婶屁股 惨遭5指抓胸
〔自由时报记者金仁晧/台北报导〕30多岁的蔡姓男子到游泳池做SPA,疑似在转身时碰
到50多岁妇人的臀部,妇人大怒,将蔡男胸部抓出多道血痕,事后还提告性骚扰,士林地
检署侦查后,做出不起诉处分。
“我怎么可能摸她?”蔡男在侦讯时喊冤表示,本案发生在台北市洲美运动公园游泳馆,
当时他挑选水柱较强的地方坐下,没多久妇人就对他说:“你靠太近了,旁边一点。”他
也照办,并将手放在台阶上撑住身体,继续享受SPA;不料,隔了几分钟,他突然发现有
人坐到他右手上,还伸手抚摸他的手,他被吓得往回缩,妇人就突然抓住他的肩膀,大喊
:“有色狼!”
罪证不足 不起诉
游泳馆救生员出庭证称,当下发现蔡男和妇人在争执,就过去将两人分开,并询问发生何
事,蔡男当时回答:“我不小心摸到她了。”
检方调阅游泳馆监视器发现,案发当时,妇人在SPA池中转身、变换姿势,突然情绪激动
,并伸手朝一旁的蔡男挥舞,还不断碰触蔡男身体;蔡男随即往旁边退,但由于SPA池水
面上有波纹,透过画面无法看清水面下的状况,无法确定蔡男是否刻意伸“咸猪手”袭臀
。
检方认为,当时两人坐得很近,妇人可能在转动身体时碰到蔡男的手,且除妇人的供词外
,无确切证据可证明蔡男有性骚扰举动,认定罪证不足,将蔡男不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