候选人提出广设社会住宅概念
可是很多租屋族还是将户籍设在外县市
虽然也是符合资格条件 可是非台北市民来承租就是怪怪的
拿租屋契约迁入台北市一点也不难啊 还可以就近投票等好处
有没有10万名台北市租屋族怎不快迁入台北市的八卦?
台北市社会住宅出租办法
第四条 申请承租社会住宅者,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 年满二十岁之国民。
二 在台北市(以下简称本市)设有户籍,或在本市就学、就业有居住需求者。
http://www.rootlaw.com.tw/LawArticle.aspx?LawID=B010130060000100-102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