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kenf (肯夫)
2014-07-17 10:02:27候选人提出广设社会住宅概念
可是很多租屋族还是将户籍设在外县市
虽然也是符合资格条件 可是非台北市民来承租就是怪怪的
拿租屋契约迁入台北市一点也不难啊 还可以就近投票等好处
有没有10万名台北市租屋族怎不快迁入台北市的八卦?
台北市社会住宅出租办法
第四条 申请承租社会住宅者,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 年满二十岁之国民。
二 在台北市(以下简称本市)设有户籍,或在本市就学、就业有居住需求者。
http://www.rootlaw.com.tw/LawArticle.aspx?LawID=B010130060000100-1021017
作者:
motan (警察先生就是这个人)
2014-07-17 10:04:00房东不给鲁宅迁啊
作者:
mecca (咩卡)
2014-07-17 10:05:00就业有居住需求者。
作者:
nektsu2 (N)
2014-07-17 10:06:00迁入租屋处不用房东同意 同址分户即可
作者: shyyo7589 (~丝绸之行 漫漫长路~) 2014-07-17 10:07:00
给租客设籍好像挺麻烦的 以后不租 身家信件还是寄来
作者:
jodojeda (jodojeda)
2014-07-17 10:07:00是承租社会住宅的才行 还是全都行
作者:
nektsu2 (N)
2014-07-17 10:08:00以后不租 可请户政人员将他户籍迁回原户籍或是户所
作者:
luckyBF (科科)
2014-07-17 10:08:00跟房东应该没关系
作者: ff181 (加薪) 2014-07-17 10:09:00
会被恐吓违法喔>.^
作者:
reil (REIL)
2014-07-17 10:10:00籍行军,要迁要快
作者:
nektsu2 (N)
2014-07-17 10:11:00租屋族户籍不迁入台北市才是违法 在原县市已无居住事实
作者:
nektsu2 (N)
2014-07-17 10:13:00有居住之事实,得经警勤区佐警或户政事务所人员查实后办理
作者:
ppit (无所谓极限只有划地自限)
2014-07-17 10:15:00只要你缴税的时候没有算到房租的部分,房东大概就不会让你迁
作者:
nektsu2 (N)
2014-07-17 10:16:00就说与房东无关了 楼上还是看不懂规定?
我懂你意思 但是房客跟房东之间 最好还是彼此尊重一下
作者:
zeumax (烟灰缸里的鱼)
2014-07-17 10:18:00如果原本房东租金没缴税,而你让他缴税了,他很快会请你另谋新房,所以还是要沟通一下
另外我跟你讲实务 就算你没居住事实 难道就没幽灵人口
作者:
zeumax (烟灰缸里的鱼)
2014-07-17 10:20:00这是为自己好,毕竟就是想长居才迁户籍的
作者:
nektsu2 (N)
2014-07-17 10:20:00其实你投完票后迁回原县市 房东根本不会知道有迁入过
作者:
zeumax (烟灰缸里的鱼)
2014-07-17 10:21:00你知道短时间来回迁户籍为投票的行为会有问题嘛?
作者:
ppit (无所谓极限只有划地自限)
2014-07-17 10:22:00国税局来查税的时候就知道有迁入过了 XDXD 想表房东可以试试
作者:
nektsu2 (N)
2014-07-17 10:22:00迁入户籍与 缴税 无关,会成立是因为你5月报税才会被查有居住事实 短时间来回迁户籍也没问题
作者:
ppit (无所谓极限只有划地自限)
2014-07-17 10:24:00法条上都无关没错啊,不过你也不要不要假装不知道那些事会发生
本来就不用房东同意,只要在户政人员来查核的时候在家就
作者:
zeumax (烟灰缸里的鱼)
2014-07-17 10:25:00幽灵投票部队通常就是短时间迁户被抓,罪名叫妨害投票
作者:
ppit (无所谓极限只有划地自限)
2014-07-17 10:26:00有居住事实就不是幽灵人口了
作者:
zeumax (烟灰缸里的鱼)
2014-07-17 10:27:00虽然这是个人权益,但房东绝对也很在乎他的权益,所以真的要沟通,政府很欢迎你去举报租金未报税就是了
作者:
nektsu2 (N)
2014-07-17 10:27:00有租屋事实就不是幽灵投票,你长期不住原县市才是真的幽灵
作者:
ppit (无所谓极限只有划地自限)
2014-07-17 10:28:00对国税局来说 要查没缴税的房东比查财团跟KMT容易多了
作者:
zeumax (烟灰缸里的鱼)
2014-07-17 10:28:00问题是你迁入投票,然后又在选后迁出的行为..迁入就迁入,没必要选完就迁出,这真的变投票部队了
作者:
ppit (无所谓极限只有划地自限)
2014-07-17 10:31:00迁入就迁入反正没搬走就不用再迁,这才是正常状况
作者:
nektsu2 (N)
2014-07-17 10:32:00那是有人怕被房东发现入籍啊 好不容易迁入台北市干嘛迁出房东威胁论 已经是旧观念了,但长期被误导
作者:
zeumax (烟灰缸里的鱼)
2014-07-17 10:35:00刚刚不是你再讲不沟通可以这样做?
作者:
zeumax (烟灰缸里的鱼)
2014-07-17 10:36:00基本上有缴税金的房屋自然不需顾虑房东问题,但基本尊重有到就好
作者:
nektsu2 (N)
2014-07-17 10:43:00作者:
zeumax (烟灰缸里的鱼)
2014-07-17 10:47:00这文章不也鼓励你事先沟通?
作者:
nektsu2 (N)
2014-07-17 10:53:00沟通无效后还是可以迁入
作者:
lostkimo (累的不想呼吸)
2014-07-17 11:27:00"或在本市就学、就业有居住需求者。"<---有这个不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