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议扩大派遣及外劳,劳团聚劳动部前抗议
[公民记者豪猪台]
台湾劳工阵线与民主阵线等
民间团体 16 日于劳动部前抗议,
呼吁劳动部应该修改扩大任
用派遣以及外劳的条款。
不应继续扩增外劳与派遣员工之数量。
劳阵秘书长孙友联表示,日前召开
经贸国是会有厂商要求要再更扩
大开放外劳,然而此时已经是台湾外劳
最多的时候时刻了,且据了解自经区
条例将会相关沿用自由贸易港区最高
制造业最高 40 % 外劳的限制。
孙亦提到本劳与外劳应该同工同酬,
这样外劳才不会压缩到本劳的工作机会。
台湾劳动与社会政策研究协会执行长张烽益表示,
2013 年五月前,台湾的制造业外劳人数维持
在 23 万人左右。但开放政策一开始,
一年内就增加了 5 万达到 28 万人。
若再往前看,在 2009 年时外劳人数仅约 16 万人
上下,显示这 6 年间有 12 万外劳占据了台湾
劳工的工作机会。孙表示,劳动部计画一系列
扩大外劳条款,让一般制造业雇主可以缴纳
较高额的就业安定费即可聘请更多外劳,
重大投资案甚至不需要之外额外就业安定费
即可聘用较高比例之外劳三年,
台商回流之专案甚至可以五年
免征额外就业安定费。
民主阵线赖中强律师表示,
此次诉求是呼吁劳动部修改一系列
扩大任用外劳条款,包含自由贸易港区
外劳比例特别规定,附加就业安定费增额外劳,
新增投资案增额外劳,台商回流增额外劳
以及外劳预核制等五大类别。赖认为这几大类
法案就是专为自经区所订定的先遣法案。
劳工阵线平权优势主任表示,劳动部一
再强调并没有因为自经区特别修改外劳条款法,
但是事实上所有法令已经在实施中,
且经济部与企业研议要再提升派遣员工比例,
经济部希望从原本 3% 提升至 6%,
企业界甚至希望提升至 20%。
若法案成型,届时企业将有 60%
的劳动力属于低薪廉价被剥削的劳力,
台湾劳工不应承受这种错误政策下所产生的后果。
稍后劳动部派员接下陈情书,并发布新闻稿表示,
自经区内与区外所适用之外劳与派遣法律并无不同,
并没有设立自经区特别条款。所有法令都经过审慎讨论并
公告实施,并无私下修改相关规定之举。
劳动部并指出新增投资案与
台商回台投资案免纳附加安定费属短期
优惠措施,将于今年底停止申请认定。
记者电访劳动部跨国劳动力管理组组长赖家仁表示,
自由贸易港区与自经区所适用范围不同,
自经区并无另外订定新法,所适法令与区外相同。
且目前自由贸易港区业者多属物流之服务业类别,
区内制造业外劳人数仅228人,影响甚微。
另外劳与新增投资案与台商回台投资案属短期优惠,
将于今年底停止认定。面对记者询问认定后
资格可保留多久,赖则说明可保留三年,但必
须在三年内完成建厂并且核准开工才能继续
拥三至五年之聘用外劳优惠。
专访劳阵孙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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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访赖中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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