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导的文字写法,有混淆视听之嫌
简单来说,就是“两个不同公司”的状况,混在同一篇报导中
※ 引述《sharpt91 (就是爱拍)》之铭言:
: http://ppt.cc/62Nq
: 中国时报【翁毓岚╱台北报导】
: 今年科技电子产业因景气好转,从第2季起不少大厂产能满载,6月起急着大举征人;
: 如股王大立光征一线作业员,起薪24K~36K、加班费加奖金可到50K以上,还是找呒人
: 。因为比起工时长、工作单调、动作重复的生产线作业员,求职者宁可选择门槛、
: 薪资差不多的观光旅游或餐饮服务业的基层工作。
这里讲的是“大立光”
(恕删)
: 在南科晶圆厂担任技术员的林先生说,第一线的作业员和技术员等,多为做二休二、
: 日夜轮班制,单日上班工时含1.5~2小时休息时间,长达12小时,工作内容重复,
: 耗损劳力及眼力,一个月还要配合加班4~5天。林先生说,技术员工作与生活作息
: 无法规律化、体能相当耗损,真的很累。
这里讲的是“某晶圆厂” (也就不是大立光囉)
(恕删)
来点小八卦吧:
作二休二,意思就是“上班二天、休息(不上班)二天”
加班的部分,就是“休息的二天”拿来加班
以报导“林先生”所说的制度推算 (如果错误,请指正)
每天上班 12 - 1.5 = 10.5 小时
假设一个月30天,作二休二,(平均) 等于正常上班15天
加班 5 天 (所以每个月上班含加班,共2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