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假泡泡龙”烫伤案 医院刊女婴复原照自清

楼主: HYL (@EVERYWHERE)   2014-07-14 23:52:22
有时候想想以眼还眼的罗马法还是不错的,女婴烫伤才30万,对医院
管理阶层来说不痛不痒,绝不会改善设施流程,未来还是会发生类似
的意外。
赔偿的费用,应该问医院的院长、总经理、董事长及最大股东四人,
愿意用多少钱,免去下半身泡热60度热水五分钟、十七小时内不得治
疗的灾难,四人愿意出的钱就是赔偿的总金额
赔偿谈不拢的话,就下去浸热水来做赔偿啦~
作者: CP543 (盛气平 过自寡)   2014-07-14 23:54:00
电影puncture:
作者: Atima   2014-07-14 23:56:00
以一打四 你有学过逻辑?
作者: showind (矿泉水空瓶)   2014-07-15 00:01:00
我好奇的是 我在美国 2014年盖好的房子也没看过你说的温控水龙头 也GOOGLE不到你说的反烫伤法案你说的反烫伤法案可以跟我说在哪看到的吗
作者: pckid (海豚)   2014-07-15 00:12:00
那个设备也不是多高科技,竟然没装,在日本饭店蛮常看到
作者: yanggiin (文组pollo只有1001招!)   2014-07-15 00:12:00
连汉摩拉比法典都讲成罗马法,其他内容也不用跟你认真了。更不用说美国各州各法,要不要先报一下是哪一州的?
作者: NiseMan (-.-a)   2014-07-15 00:15:00
想太多,如果只是医院没月子中心,医院完全没义务花钱做这些事,直接规定护理人员只负责卫教,不得代劳就好了。讲得好像帮忙洗澡应该的累!没错,所以出生后,当爸爸的马上在护理人员的指导下亲自替自己小孩洗澡。反正人力越来越吃紧的状况下,助产士都要重出江湖了我说的规定很符合健保制度cost down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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