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USES (说实话不行吗???)》之铭言:
: Q1:蜜月湾开发案是什么,跟我有关吗?
: A1: http://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794449
: 有看过海角七号吗?那你就知道原本属于大家的海滩被财团围起来有多堵烂。
: Q2:为什么他们说陈定南当时花两天就挡起来,现任的林县长却没办法?
: A2:民国80年之前,该地属大溪风景特定区都市计画,权责在县府。民国80年后该地改为
: 东北角国家风景特定区都市计画,都市计画权责在内政部,开发案审查在交通部观光局东
: 北角风管处,环评权归属在环保署,权责均归中央。没想到此案就伺机而动,林县长(时
: 任罗东镇长)当时政见就是希望请东北角风管处另起计画,不要私有化,并以此为政见(Q3
: 详)。
: Q3:可是林县长2009年的文宣有提到要重启蜜月湾开发计划呀?
: A3: 早在2000年第一阶段环评的时候,环保署的结论就是“应该调整开发建筑配置,台
: 二省道以东不应有建筑物,以确保海岸的公共性及民众亲水权利”,就是这个要求才能呼
: 应“串联整个海岸活动的连贯”。而2009年开发单位(罗许建设)不愿意接受环保署环境影
: 响评估委员会的海岸公共化决议要求,甚且针对环评委员会的“附带条件通过-应确保海
: 岸公共性及民众亲水”决议,提起行政诉讼,当时林聪贤县长(时任罗东镇长)对于司法争
: 讼结果如何无法掌握,并且有疑虑,所以林县长2009年时喊的重新启动是请风管处另起计
: 划,并从头到尾坚持海岸公共化,绝对不是财团专有独享的私有财。
: Q4:那现在林县长的意见是?
: A4: http://0rz.tw/i5dGw
: 宜兰县长林聪贤稍早在脸书po文,直呼:“海岸属公共财,应为全民所有!”强调:“坚
: 决反对本案开发,就算中央要放水,县府也会严格把关,绝不会让‘蜜月湾’成为‘美丽
: 湾翻版’!”
: Q5:罗许建设的背景是?
: A5: 请见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1045833,啊!对了,
: 今年某位县长参选人有家人也在博爱医院中担任要职(好像是副院长),大家也可以透过她
: 向罗许建设表达反对的声音噢!口口声声说健康宜兰,总得拿出行动来证明吧!
: 刚刚不小心删掉 顺便补充 请大家多多分享
: 选举到了 真的很不齿老K党工一直想推给现任县长这种滥招
帮一位强者法律系学长转发的,这是他对最近蜜月湾的见解
希望能与大家讨论~
以下原文:
【关于蜜月湾开发案的一点感想及疑问】
趁著晚上简单看了些许报导、环评及法院判决,说一下自己的小心得。
观察法律面向,第二阶环评在2003年早就过了,环保署采取的是常用的“有条件通过”。
定性上应是“附负担附款”,亦即环评基本上有效,但罗许开发有义务完成环保署要求的
几项条件,不然可以强制执行那几项条件,甚至进一步废止环评。
其中,罗许开发最不满意的是“本开发案不得阻碍民众对海岸之公共通行权与亲水权。”
他们认为这跟东北角风管处在其他风景区采取“管制游客+本地居民查核身分后免费进入
”的模式不相同,所以跟环保署打了一连串的行政诉讼,直到2009年一败涂地,包括东北
角风管处在内的各单位都认为在这点上,环评无从妥协,罗许家只好接受这个条件,在
2011年重新拟定环评报告书中“承诺遵守”开发计画不能妨碍民众亲近沙滩及海岸。
从这个面向可以理解为什么环保署要求宜兰县政府拿出法律依据来重启环评,从其机关立
场出发,一道简单的政治呼吁就一笔勾销的话,跟开发单位打了五六年的法律战付出的心
血与所取得的战果算什么?
至于有条件通过的法效机制是否足以捍卫民众权利则是另一个问题,这涉及对现行环评法
图像的检讨,改天再聊。总之,蜜月湾开发案在2000年初就已经紧锣密鼓地进入法律程序
,在开发单位与各机关的角力中,最后是罗许派妥协,接受条件后,开始东北角风管处的
开发许可评估程序。这个条件就是,他们盖饭店、别墅是他们的事,无权阻止任何人想在
沙滩上玩耍。
不过再次强调,这只是在诉讼程序上确保了蜜月湾的公共性,环评中勉强放行的生态、交
通、污水、垃圾问题,都还有很大很大的讨论空间,毕竟魔鬼藏在几百页环评报告的细节
里阿。
最后,除了林聪贤县长在脸书上提出的几点外,宜兰县政府应该还有对开发单位的建照许
可能做为箝制,如果林县长不是只是说说而已的话,风管处放行之后,再来才是主战场。
疑问也正是,这个主战场到底存不存在?
从非常有限的资料阅读中,
*第一,国民党县长候选人邱淑媞当然是可以洗洗睡先,谁要听她踢皮球质疑林聪贤立场不
定?谁都可以,就他没资格质疑,以为在脸书上装可怜大家就会忘记她就是罗许派的人马
吗?先讲清楚自己如果当县长会不会支持这个建案吧。
*第二,截至目前为止,针对林聪贤县长2009年竞选时的头城九大承诺之一“重启60多年原
封不动的蜜月湾开发计画”,在除了新闻报导外找不到确切的语境及主张之下,最有力的
辩护是出现在八卦板的“当时林聪贤县长(时任罗东镇长)对于司法争讼结果如何无法掌握
,并且有疑虑,林县长2009年时喊的重新启动是请风管处另起计划,并从头到尾坚持海岸
公共化,绝对不是财团专有独享的私有财。”
但对我而言,仅仅宣称公共化是很模糊的说法,确保沙滩使用权及亲水权算不算取得公共
化与开发的平衡呢?美丽湾是BOT案,蜜月湾是BOO案,严格说起来都是促参法所称的“公
共建设”,林县长的坚持公共化,到底确切的意涵是什么?
进一步,林县长提政见的时间是2009年的10月24日,前述的辩护说他无法掌握诉讼结果,
但诉讼早就在同年度的6月18日上诉第三审驳回了,究竟诉讼还会有什么变量?还是林县
长的竞选团队情蒐不足导致(09年)现况的错误掌握呢?又风管处只是事业主管机关,怎会
请他负责另订计画呢?
因此,在未透过新闻扩散议题的2009年,林县长、也支持饱受争议的北宜直铁的林县长,
在当下说出“60年原封不动的开发计画重启”时,到底比较像是前述辩护所称的对争讼中
的现案有疑虑要求另订计画?还是比较像掌握了明朗化的开发案后,给头城民众观光开发
的支票?
在厘清这个疑问之前,我不知道林县长是不是一以贯之的想捍卫蜜月湾,县府与县民同一
阵线对抗罗许财团的战争真的存在吗?还是蜜月湾背后真正的战争,是林/邱的年底选战
?
原出处(FB连结,不喜误入)
https://www.facebook.com/n51222002/posts/901234243223656?fref=nf
希望能听到更多其他想法,还有多一些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