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这份工作,有职责教导学生正确的待人处事
但并没有被授权当法官还是警察
要老师判决哪个学生的对错根本不合理
举学生被打的例子
通常的处理方式是把双方和目击者都找来
单独问过证词,如果某方有说谎的嫌疑,也只能劝说、开导他说实话
老师不会测谎,呵呵
如果事情很明确有某方错了,或双方都有错
就是道歉,然后保证下次别再犯
再严重一点的(偷窃、恶意打人啦)
这种才会请家长来学校,
同样的道理,老师不是法官,
只能说明情形、调解,再请家长们互相谅解
真的不行的话,才会走上上法院、警察局一途
但是这已经就不是老师的管辖范围了
再重申一次,老师只有教育、劝说、告知学生正确的做法、观念
并不能执行法官、警察的工作
所以说案例中的家长根本搞错对象
觉得老师好欺负吧
不满小孩被打,可以去叫警察来调查
什么叫做老师想息事宁人,
老师只是义务做到这里:调解、教导正确观念
老师没有义务执行警察的工作